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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你拜托我的事情,我忘记了。”笑了笑,廷皓拿出一支钢笔放到桌上,“初原生日那天,我刚好有一件很重要的商业合作案在谈,回国之后才发现忘记替你转交给他了。原本想再给他,可是他现在已经回来,不如你亲自交给他。”
静静地躺在白色的桌面上。
那是一支黑色的钢笔。
在文具店看到它的时候,她就很喜欢。笔身不是很细,微微有些重量,拿起来很舒服。笔尖是金色的,店家说那是镀金的笔尖,不容易坏,她特意吸了墨水,在纸上试了又试,写起来很流畅很顺手。
犹豫了很久。
因为这支笔很贵。
她知道若白想要她去报考黑带,她好不容易才攒了些钱,如果买下这支笔,距离报考黑带的费用会更加遥远。
可是……
她好想买下来,送给远在美国的初原师兄作为生日礼物。他学医科,会经常做些记录写些病历什么的,一支钢笔对他来说应该是有用的吧。
自从他去到美国,婷宜常常飞去看他。
她没有钱,寄不起国际信件,没有电脑,不能发email给他,也没有手机,更加支付不起国际电话的费用。她担心,初原师兄会不会以为她忘记他了。
她想让他知道……
她一直都记着他。
包括他的生日,包括他写字时喜欢用略细的笔尖。
犹豫了很久,她终于下定决心买了这支笔。她知道廷皓前辈常常去美国,得知廷皓前辈恰好是在初原师兄生日那几天要去美国时,她开心极了。趁廷皓前辈来训练中心的时候,她恳求他在见到初原师兄的时候,替她送给他,并替她祝初原师兄生日快乐。
虽然始终没有接到初原师兄的电话。
不晓得初原师兄是否喜欢她送的这支钢笔。
可是她并不在意。
只要初原师兄知道,她一直都记着他,从来没有忘记他。
原来——
初原师兄从来没有见到过它……
手指僵硬地拿起那支笔,笔身凉凉的,百草轻轻地摸了摸它,没有说话,慢慢将它放进书包里收好。
“小丫头,你生气了?”廷皓皱眉问。
她摇摇头。
努力将玻璃杯中的橙汁喝完,她拿起书包的带子,说:“我该回去了,若白师兄在等我训练。”
“你的牛排还没有吃。”
“……我不饿。”她从来没吃过牛排,那些刀子叉子不知道该怎么用,“廷皓前辈,谢谢你请我吃饭,我先回去了,你慢慢吃。”说着,她站起身来。
“我已经说过对不起了!”
廷皓抓住她的手,将她又按回沙发,凝视她说:
“你喜欢初原是吗?所以这么生气。”
“……”
“如果是这样,把钢笔给我,我负责将它交给初原,并且我会告诉初原,是我忘记给他,而你很在意这件事。”
“我没有生气,”她用力摇头,“你本来也不是必须要帮我做这些,我很感激当时你答应帮我送给初原师兄,就算因为有事情耽误没有送成,我也还是很感激你。我只是……只是……”
她不知道该怎样说。
只是心里空落落的,隐隐有些凉,就像钢笔凉凉的笔身。原来,怪不得初原师兄忘记了她,是她没能让初原师兄知道,她一直记得他……“吃完饭再走,不差这一会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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