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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发疯(第1页)

陆宁晚侧眸看向来者。

明明天气尚且有些热,少女的身上却裹着白色带毛的披风,墨黑的长发不束不扎,就有些凌乱的披着。

一双妖妖娆娆的桃花眼,肤色赛雪,唇若点绛。

若不是有一道狰狞的月牙形的伤疤从她的左颧骨处直接贯穿整张脸一直到下巴处,少女绝对是一个倾城绝色的大美人。

是姜太妃的女儿,凌烟郡主。

之所以是郡主不是公主,是因为姜太妃在入宫之前曾经是嫁过人的,薛凌烟是她和前任夫君所生的女儿。后来她夫君去世之后,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之下,她被先帝看重,硬是给带到宫里封妃了。

姜太妃入宫的时候,薛凌烟才一岁,而沈重夜已经八岁了。

在皇家谁人不知,沈重夜对待薛凌烟宠爱纵容,正是因为有沈重夜撑腰,哪怕是薛凌烟在皇室的身份有些尴尬,却从没有人敢瞧不起她。

而那份宠爱和纵容,在三年前愈演愈烈。

三年前,薛凌烟为了帮沈重夜寻药,偷偷溜出宫去,却遭到了山匪,被山匪给掳走了。

没有人知道薛凌烟被山匪绑架的那一日一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沈重夜将她带回宫的时候,她的脸上有一道血淋淋的伤口,从那开始,她的精神也变得有些不正常了,太医说她患上了疯病。

薛凌烟自小在就在皇宫长大,因为一直没有嫁人,也就一直随着姜太妃住在宫里面。

她疯病发作的时候,就会在宫里疯狂地搞破坏,伤别人也伤自己。

但是皇上因为对沈重夜看重,所以也爱屋及乌,对薛凌烟比较纵容。

现在京城有传闻,说沈重夜之所以不娶妻,就是因为对薛凌烟有特殊的情感,而碍于世俗,他们不能在一起。

想到这里,陆宁晚看着薛凌烟有些空洞的眼神,忽然觉得有些不妙。

“你怎么出来了?”沈重夜转过身去,面向薛凌烟,“我不是说了,让你在房间里等着我?”

第一次听沈重夜用这么温柔的语气说道,陆宁晚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原来这个男人,并不是真的就那冰冷不近人情。

这样一看,京城里的那些传闻倒也不像是空穴来风。

“手冷。”薛凌烟看向沈重夜的脸时,空洞的眼睛总算是有了些焦距,“想要手套。”

“好。我刚得了一块雪狐狸的皮子,给你做手套。”沈重夜说道。

“咳咳……七皇叔,你可以把阿咪还给我了吗?”陆宁晚觉得不能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了,向沈重夜问道。

沈重夜侧眸看了一眼陆宁晚,从她那双娇艳的脸上看到了浓浓的期待。

“不要!”薛凌烟狠狠地瞪了陆宁晚一眼,“这只肥猫要用来给我做手套!不能给你!”

然后,她看向沈重夜的时候,又变成了可怜兮兮的样子:“哥哥,不要给她。”

沈重夜看了一眼手中的阿咪。

从沈重夜冷冰冰的目光里看到了嫌弃,陆宁晚的心正一点点地往下沉:“七皇叔,再怎么说,阿咪也是一个小生命。万物有灵,您莫要忘了姜太妃的期待。”

她也是被逼无奈,只能搬出和上次一样说服沈重夜的理由。

“同样的理由,你想用来说服本王两次?”沈重夜似笑非笑地勾起唇角。

看着男人的笑脸,陆宁晚的心神荡漾了一下,暗自骂了一句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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