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以贡多拉的速度,很快就抵达了中部蛮荒区域。
这是一片广袤的区域,总面积甚至比起旧土大陆来说,都不遑多让。但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国家,全是一个个原始的部落。
贡多拉一边飞,尼特一边介绍着:“因为很多原始部落的人都很凶残,杀人烹食是为常态。再加上很多大型原始部落里有萨满,在诸多萨满的威慑下,周遭没有任何国家敢觊觎中部的沃土,只能放任原始部落在这里扎根。”
安格尔曾经看到过关于“萨满”的资料,萨满说起来也算是超凡者,拥有一些诡秘的能力,不过萨满的能力多来源于异界蛮族。通过信仰异界蛮族的大能,可以乞怜一些微不足道的力量。
甚至,萨满想要施放超凡力量,还需要一些稀奇古怪的材料进行辅助,甚至用人类的头骨作为施法媒介。
因为萨满也算是土生土长的本界之人,且获得的力量也微不足道,倒是没有巫师特意过来讨伐。
安格尔也不在意这些萨满,而是继续听着尼特的讲述。
尼特时不时的介绍着下方的部落,顺道旁征博引一些资料。
尼特跟着云螺号去过很多大陆,因为他是个贵族,停岸下船并不像其他水手那般去寻欢作乐,他喜欢去观察各地的风情,也喜欢阅读当地的文化。所以尼特知道的东西很多,安格尔听上去一点都不觉枯燥,反而兴致盎然。
“其实原始部落里面的人,也并不算真正的一无所知。很多部落也和外界有联络,甚至还会派族人去各国交易皮草换取生活所需……咦,居然已经到了兽骨山?”尼特说到一半时,突然注意到不远处的一座高峰:“兽骨山南边就是塔塔木部落,这个部落离安茹王朝的边境城市——克莱尔郡,已经不远了。”
尼特一脸惊讶,他记得自己上了飞舟后,好像也才几个小时吧?
按照这个速度,一天之内绝对可以抵达安茹王朝的都城。
“太不可思议了,当初我从失乐歌市去往月瑟城读书,乘马车用了接近一个月才到的!”尼特惊呼道。
看着尼特失声的模样,安格尔有些莞尔,如今的尼特和当初刚入巫师界的他,何其相似。对于习惯了生活范围就方圆十多里的人来说,去个百里外的城市就觉得是出远门了。但他炼制出贡多拉后,百八十里的路,就是分分钟的事。
哪怕数十万里路,其实都不算远。
他们中午出发的,恰好太阳沉落,天际染满红霞时,抵达了最终的目的地——安茹王朝的都城,失乐歌市。
下了飞舟后,尼特都还有些浑浑噩噩。他早上还和查尔斯在城主府用餐,傍晚就回了老家?
这速度简直不要太快!
失乐歌市的面积,大概和夜魔城相差无几,肉眼望去看不到城市的尽头。夜色初上,整座城市都散发着朦胧的光彩,华美的仿佛是电影里的长安绚夜。
“安茹王朝出产萤石矿脉,所以城市里很多萤石的灯,只要罩上彩纱,就是绚烂的灯光。也因此,失乐歌市晚上比起白天还要热闹。”尼特此刻终于回过神来,为安格尔介绍道。
在尼特的引领下,安格尔进入了这座梦幻的不夜城。
随着他亲自去接触这座城市,他更加的了解萤石之于当地百姓的生活,所拥有的意义。
不仅仅用作路灯,萤石还有很多其他的用法,譬如刻画雕像,用萤石来表现雕像的阴影。还有,萤石制作的宠物铃铛、月光廊桥、炫彩音乐厅……甚至安格尔看到一间马戏团,用萤石制作成一道长约三十米的拱门,涂上特殊的彩色颜料,就像永不消亡的彩虹一般。
“如果说绿萝国的风格是马塞尔雕像的话,安茹王朝的风格就是各种萤石。”
见识的各地风情越多,仿佛就在剥离一件件面纱,让世界更加的真实。
“大人,晚上不如就去我家里歇息吧?”尼特十分殷勤的道,他知道帕特大人来失乐歌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找天赋者,他自己虽然没有天赋,但他希望家族里能出一个天赋者。哪怕没有出天赋者,至少可以刷刷帕特大人的好感,说不定还能借着与帕特大人的关系,让家族在贵族上流里更进一步。
安格尔原本打算直接去寡妇街,卢卡斯在他的航海日志里曾经写过,寡妇家有一栋他的私宅。
不过,毕竟已经过去了三千多年,历史变迁,很多都物是人非,说不定连街道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所以,还是先打探一番再说。
而想打探过去的历史,在安茹王朝只能去找贵族。根据白日里尼特自己的述说,他家里是从烁金时代传承下来的老牌贵族,虽然有可能是吹牛的,但不妨去看看。
想到这,安格尔点点头:“好,那就麻烦了。”
他是雇佣军的噩梦,他是国际巨星的粉丝,所到之处敌人尸横遍野。内容简介唐龙,年二十三岁,却已经是非洲战场有名的狼王了,身价近千亿美金,被他盯上的目标,将会发现活着也是一种奢望。他身怀上古医术,摸骨疗伤,更是古武界的高手,回到了都市中混的如鱼得水,他脚踩敌人,怀抱美女,一步一步的踩着敌人的尸体走上了巅峰宝座。...
...
Ps今天晚上会早点更新,二更在2点我奶极品中的战斗机,重男轻女天天想着算计女主一家来补贴她大儿子大孙子。爹娘计算着怎么压榨全家,把堂姐卖了,给儿子送去念书,盖房子,娶媳妇。上头七个姐姐都是扶弟狂魔,叔叔婶婶还在拼命生,心心念念都是生儿子,女主还在三婶肚子里。从末世而来,三观不太正的某人,万万没想到还有比自己无耻的家人,太棒了,所以他都不用下地干活了。还好他精神力跟了过来,第一天,李家的宝贝蛋跟娘斗智斗勇,先把奶断了。第二天,三岁看老,李家的孩子以后一定没出息,结果李家的小崽子指挥他爹带着木盆到了河边,对着河面嗷嗷几声,一条大鱼就跳进木盆。第三天,一大帮熊孩子都带着自己的家当,对着大河练嗓,仔细听,都是嗷嗷叫肉肉肉,不相邪又觉得丢面的大人,三更半夜的出来试一试。李寡妇横眉,全都是傻逼,当谁都有她孙子的福气啊!喜欢看年代文的小姐姐可以收藏我的专栏预收文①穿越在七零末~所有人都觉得知青回城后,会抛弃妻女,他就不预收文②八十年代之我是军嫂~鲤鱼精报恩,一心阻止婆家发财穿成极品奶奶~她只能静静地修真,为什么儿子戏这么多...
爷爷去世的时候,轰动全城...
新文这丞相夫人我不当了已发,求关爱。一朝穿越,她从古武世家传人变成了女扮男装的草包太子,没想到还是在敌军当人质的状态。作为一个擅长各种变装的古武世家传人,怎么能做草包呢?要做也得做最嚣张的草包而不是最懦弱的草包,所以改,必须改。至于打仗什么的,她就是来凑数的,不是有将军么!不过这将军的手好看得过分了啊!好想摸一...
一朝穿越,她成了玉石商人的痴傻女儿,父亲无辜被杀,她只能寄人篱下,虽然身世凄苦,却难掩耀目的绘画天赋,原本只想安安稳稳地虚度余生,怎知半路遇到了他,格格不入的尘世邂逅,命运将她演变成一个遗世独立的旷代逸才,究竟是女扮男装的画师,还是傲立绝世的美人,也许只能从画卷中一探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