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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贺征在酒吧一直喝到后半夜。
大概是因为失恋的缘故,贺征喝的尤其起劲,洋的白的各种兑着喝。
喝的上了头,贺征就开始哭哭啼啼的抱着我说,他从小就喜欢男的,初中和男同学偷摸搞对象被他爸妈发现了,把他吊起来打个半死,还跟他断绝了关系,现在他赚钱了,他爸妈又找上门来认儿子。
我拍了拍他肩膀安慰他,“没事没事,我也从小就喜欢男的,不过我比你好一点,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出事故死了,没人把我吊起来打。”
闻言,贺征不哭了,呆着看了我半天,默默的端起酒杯敬了我一杯。
直到酒吧打烊了,醉醺醺的我才扶着同样醉醺醺的贺征回酒店。
贺征喝的比我还要醉,我至少还能走路,他呢,连路都走不好,得整个人跟树懒一样挂我身上。
老了,体力跟不上了,我扶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多少有些吃力,更何况是被挂在身上。
我累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贺征这个醉鬼偏偏还要抱着我在那边发酒疯,一路上拉着我问个不停。
“老周啊,你说我年纪很大吗?”
我不想跟醉鬼胡扯,只能哄他,“不大,贺总你特别年轻有为。”
妈的,昧着良心说话,心好痛。
“那老周啊,我长的靓仔吗?”
幸好已经到了酒店走廊里头,来往的人不多,要不然贺征的脸估计得丢到太平洋了。
我继续点头附和,“靓仔,可靓仔了。”
贺征高兴的像个小孩一样,贴过来,雀跃的再问我,“比沈温还靓仔?”
“沈温哪能跟你比啊,贺总你靓仔多了。”
我昧着良心说话的技术已到达巅峰,可以面不改色的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了。
我这一通胡说八道,贺总听的特别开心,乐乐呵呵的在笑。
看,男人的乐趣真简单,只需要超过情敌就行了。
快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我往贺征身上去摸房卡,贺征发酒疯,搂住了我的腰,搁那撒娇,“老周啊,要不然我们两个凑合凑合得了?”
贺征本来就是这种爱肢体接触的人,更何况我是一个大男人,倒也不觉得我是哪里吃亏了,所以就任由贺征抱着我的腰在那边撒娇。
“你看看,我们年纪差不多,兴趣爱好差不多,在一起肯定很合适,所以我们在一起吧,我对你好一辈子。”
贺征还在那边醉醺醺的嘴里含糊不清的跟我细数跟他在一起的好处。
一个醉鬼的话能当真吗?
不能。
只不过,贺征一喝醉就跟小孩一样,认定了一件事,你不答应他,他就不罢休。
所以我只好连连答应,“好好好,你先松手,我要开门。”
要是贺征再挂我身上,我明天肯定得挂急诊去看腰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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