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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落在脸上,给了我秋末的第一丝温暖。
“孩子,妈妈决定了,留下你,我们一起面对这个世界。”抚着小腹,我喃声说道。
这么做,只有一个理由,——这块肉,是在我肚子里孕育的。
想必彩姐当初也是经历过这样的痛苦挣扎吧!
她怀上我的时候,岁数更小,尚未成年。
本以为能凭借肚子里的孩子进入凌家、成为凌太太,没想到的是,得知她怀了孕,凌伯年只说了“打掉他”三个字。
他给了她一笔钱,作为打胎的费用和营养费。
从那之后,他就再也不见她了。
明知自己的全部希望都化为泡影,彩姐的绝望是可想而知的。
但是,最终她还是留下了我。
用她的话说,“玖儿,你是我肚子里的肉,把你杀了,我就等于没了半条命!”
然后,这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一个人生下我、把我带大。
直到我十二岁那年,彩姐领着我上街买东西,被坐在车子里的凌伯年给瞧见。
他派了人来,像个强盗一样拔了我几根头发,拿去做dna检测。
检测结果确准我是凌家后代,他便让律师来跟彩姐谈判,要夺回我的抚养权。
可是,彩姐怎么能舍得!
她哭着求那个见利忘义、助纣为虐的狗屁律师,给他下跪、磕头,求他帮忙说服凌伯年,不要带走她唯一的亲人。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个死律师的嘴脸,他嗤笑着用鼻孔望着彩姐,“你这种贱人,不配养凌家的孩子!”
多么荒谬!
我是我妈生出来、养大的,反过来她成了最没资格抚养我的人!
虽然当时只有十二岁,可我已经不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
在他们相持不下的时候,我从厨房提了一把菜刀,架在脖子上,走到律师面前。
“回去告诉凌伯年,如果他再企图把我从初彩身边带走,结果只能是带走我的尸体!”
无论在什么年头,“人不狠、站不稳”都是颠覆不破的道理。
该死的律师见过能说、会说的,可是没见过这么小年纪就能拼、敢拼的。
他汗颜离去。
从那之后,凌伯年再也没有派人来骚扰过彩姐和我。
直到我十六岁的时候,他又派人跟彩姐谈判。
我不知道是什么打动了彩姐,她才同意让我回凌家。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我没有回到凌家,彩姐根本不会死。
因此,我对凌家的恨已经再无转圜的余地。
由彩姐的命运,我联想到了自己。
这个孩子的存在,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让吾竞尧知道。
一旦知道我生了他的孩子,以他那杀伐决断的性格,一定会把孩子夺回去。
我的孩子,不要假手于任何人抚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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