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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萨一马当先,带领翼骑兵,和本部骑士们向前迎了过去。
足足一百余名披甲骑兵带来的威势,立刻就使对方的骑兵指挥官大皱眉头——这支军队,绝不是哪个小领主的乌合之众。
莱恩大声呵斥手底下的军士们,将装载着辎重的马车,摆放到身前,充当路障和抵御射击的堡垒。
还有部分军士则依托还未损毁的部分村庄废墟防御,敌人只有骑兵,在村庄这种地形,很难施展得开。
王家骑士团的这些人手一面盾牌的军士,并不惧怕萨拉森骑兵们的骑射,最恐惧的反而是他们毁灭性的冲击。
离得近了。
洛萨已经粗略数清了敌人的数目。
三百!
三百名轻重骑兵!
这绝对不是一支小股部队,而是萨拉丁麾下首屈一指的大臣或是领主麾下的精锐部队。
率领他们的军官,也一定是个大人物。
似乎意识到这根骨头不太好啃,萨拉森骑兵们在不远处停住脚步,开始弯弓搭箭,向这边射击。
敌人的首领面露轻蔑之色。
就算洛萨这边的军士数目众多,但在野战之中,两条腿是永远跑不过四条腿的。
这些萨拉森骑兵们,数目是洛萨这边骑兵数目的两倍有余,他们很清楚洛萨麾下这些经历了漫长行军路程,疲惫不堪的骑士们,是绝对不可能是己方骑兵的对手的。
敌人首领举起手,放下。
弓弦松动的声音响起。
矢若飞蝗。
一根箭矢钉在洛萨手中的鸢盾上,箭尾还在微微颤抖。
他的脸色有些难看,敌人的骑兵的数目在己方之上,除非先靠骑兵黏住他们,否则后方的军士,根本就没有施展的机会。
“芙琳,准备施展群体血瀑,我们必须得冲一波,总是这么被动挨射,对士气的打击实在太严重了。”
一轮箭雨,
除一个倒霉鬼,是因箭矢射中了坐骑的腿部,坠马摔断了脖子以外,洛萨麾下的骑兵连队并无任何伤亡。
如果说披甲军士们身上的甲胄多少还有一些水分,但骑兵们,所穿戴的甲胄,几乎都算得上是精良。
只要不是命中要害,或是坐骑,根本不惧怕萨拉森人的骑射。
这也是萨拉森人为何要在近年来,开始革新战法,转而训练使用夹枪冲锋的拉丁式骑兵的原因所在。
洛萨纵马来到队伍前,高声喊道:“这群刚刚屠杀了我们的基督兄弟的萨拉森恶棍,原本想以阴谋诡计,如躲在阴沟里的老鼠一般,等待袭击我们的机会。
可为什么他们被发现后,不仅没有像被太阳照射到的老鼠一样逃跑,反而胆敢有恃无恐地向我们王家骑士团的骑兵们展开射击?”
“因为他们不畏惧我们,他们知道我们是远道而来的疲惫之师,在他们看来,我们是绝对不敢向他们发起冲击的。”
洛萨语气微顿,高喊道:“但你们真的打算顺从这些卑劣的萨拉森人的想法吗?”
“不!”
“我们要进攻,杀光这些萨拉森走狗们!”
骑兵们纷纷怒吼起来。
洛萨高喊道:“没错,以父之名,以耶路撒冷王家骑士团之名,以翼骑兵之名,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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