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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
五月初五,大吉。
“叮咚锵!”
“叮咚锵!”
一道道敲锣打鼓的声音传开,高亢的《百鸟朝凤》唢呐音作配,甚是喜气热闹。
江昭骑着高头大马,一袭绛红衣袍,昂首挺胸,举手投足间尽是意气风发。
其后有着几位同样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人,笑意盎然,却是顾廷烨、张辞、陈辅几人。
此外,江昭的两个弟弟、二叔、三叔,也都骑着马跟随。
往后,则是八位负责抬轿的轿夫,十几位吹奏喜乐的乐师,十几位负责打灯笼、挑彩旗的堂弟、表弟,几百位营造热闹气氛的江氏族人。
除了这些人,还有不少自发凑热闹的人,足足绵延千米之长,都是几个一起相互交谈,甚是热闹。
不一会儿,一行人就已经抵达了盛府正门。
“姐夫,止步。”
十一岁的盛长枫非常活泼,他一脸的兴奋,大声喊住了迎亲队伍。
“长枫,许久不见啊!”
江昭笑着招了招手。
这段时间,他、顾廷烨、盛长柏三人长时间聚在一起,盛长枫偶尔也会来凑凑热闹,两人已经认识。
该说不说,盛长枫并不蠢,单论其天赋而言,绝对是有望读书成才的人物。
更难得可贵的是盛长枫并没有被小娘教坏,养成小家子气,这就很是罕见。
要真论其有什么缺点,那就是他性子太过张扬,藏不住事。
这种不好的习惯,要是经人挑唆,可能会犯下大错。
“姐夫,可有催妆诗啊?”
盛长枫大声问道。
“不急。”
江昭温和一笑,挥了挥手,一位早就安排好的堂妹抱着几件礼物走了上去。
盛墨兰、盛如兰、盛明兰,一视同仁,或是金镯子,或是金坠子,都是贵重的首饰。
盛墨兰和盛如兰是见过一定世面的孩子,金镯子、金坠子首饰估摸着也见过一些,都是喜笑颜开的接过了首饰。
盛明兰似乎是没见过这种贵重东西,同样是欣喜,举止间多了些胆怯。
喜极而怯!
江昭望见这一幕,微微一叹,却也没有多管的意思。
反正,盛明兰的那个小娘,不好评价。
同时,三弟江旭走上前去,送给了盛长枫一副名家书画。
江昭又招了招手:“长柏,送你一首诗。
“
二弟江晓上前,送上一副江昭作的诗。
几乎同一时间,不少人围了上去。
江昭的诗篇可不是一般的东西。
截止目前,他送过的诗也就几篇。
送予范仲淹、晏殊两人的哀悼诗,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送予狄青的一首《破阵子·为狄汉臣赋壮词以寄之》,一句“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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