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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人要是被人所弃,那表情该是多么精彩?
如此想着,明宵心中就有了主意。
“你眼下走也是死,留……也是死,倒不如帮我做点事。”
那团白色的月华似的光晕,飘到了刘迷身前一丈远的地方。
明宵垂下手,身上那身白色的麻衣早就恢复了宝衣的模样,大袖一垂,就掩住了那颗散神丹。
再抬起手的时候,他把那丹药扔在了刘迷的面前。
“你回到宋丸子身边去,把这颗药给她吃了,我便收你入落月宗的内门,百年内保你金丹有成。要么,你不给她吃这丹药,告诉她是谁给了你这丹药,从今以后乖乖当她的弟子,二十年后道统之争有了结果,我再送你一场天大的机缘,别说金丹了,几百年后修成元婴,也不是不可能。”
乖乖地当宋丸子的弟子就能得到如此好处?
可见那乖并不是向着宋丸子乖,而是向着他吧?
明宵的话落在了刘迷的耳朵里,又仿佛没有,直直地往下落去,没在她身体里留下一点痕迹。
“不做也没关系。”
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明宵那双孩子的眼睛眨了眨。
他已经几百年没有杀人了,当一个人的修为和地位高到一定的地步,他的双手必然是干净的,因为他的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就能让其他人去杀了那些让他不高兴的人。
更多的时候,当他把死亡当做另一条路放在别人面前,那些人就会诚惶诚恐地低下头,因为他们毫不怀疑他做不到。
刘迷终于说话了,她的嗓子里噎着血沫儿,一双手已经在地上揉烂了,头还是低着的,声音短促又含糊,任明宵灵识强大,也没听清楚她到底说了什么。
“再说一遍。”他撤去了威压,让这只蝼蚁能有机会喘息。
“咳!”
刘迷咳出了一口血,接着,又一口血。
元婴修士举手间就能杀死成千上万的筑基修士,明宵又是整个无争界的元婴法修中最道行精深的那几人之一,能从他的威亚下活下来,而不是直接被灵力挤爆内脏经脉,已经是刘迷命大了。
“我说……”
矮个子的女子抬起头,她的眉头有些纠结,上面沾了泥土,眉尾还是上挑着的。
“操!你!妈!”
明宵的表情就像刘迷吐在地上的血一样干掉了。
几天之前,在明宵还没出现的时候,刘迷曾经听着宋丸子讲过一个故事,说的一些凡人误了凡人皇帝定下的时间,要是赶到他们要去的地方,只会被砍死。
“‘同样是死,’他们说,‘我们还不如为大事而死,江山倾覆,风雷不歇,也可做送葬的锣鼓,总好过无声无息地被刀斧手砍了脑袋。’当一个人再无活路的时候,他们可能会跳起来,试试能不能捅破这天。”
踩着晨光准备肉丸子和羊骨头的时候,宋丸子真的很喜欢讲些凡人界的故事,真心地说,刘迷也挺喜欢听的,比起这个故事,她更喜欢什么女扮男装生死相随、什么花前月下公子小姐……可是到头来,她记得最深的还是这个故事。
“后来呢?那些人怎么样了?”
“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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