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刻的李阎,根本就是一个血肉模糊的焦黑骷髅,他各处裂出狰狞的伤口冒出渗人的白烟,不止是皮肉,包括内脏也遭受了巨大的损害。肉眼可见长出来的肉芽更平添了几分诡异和恐怖的味道。
河水温养着李阎的血肉,手术元素在这种情况下几乎起不到太大作用,换作才进入这次事件的李阎,此刻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回归,用阎浮点数为自己治疗严重的伤势,反正查小刀已经昏死,只要回归,身上的超古代幽灵也会被驱散,没有太大的损失。
但换作现在的李阎,就不至于落得这样的下场。
因为他觉醒了夏日雅克。
当初的拉木觉只剩下大半个脑袋,还能支撑着和李阎对话,还是在“苍白的无”这样威力远在饕餮火上的禁物的伤害下。
李阎的夏日雅克才刚觉醒,自然做不到那种地步,但给他个十几分钟,恢复外表完好无损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
砰!
圣·伊夫的脑袋撞在爱神高塔顶尖的水泥墙上,他脸上的汗水流成泥印子,疯癫地又哭又笑。
常煜仰起脸,漫天的蒸汽飞艇将他团团围住,今夜的圣·弗朗西斯科失去了往日的光焰,从高塔往下看,到处是拥挤的车,废墟,黑烟,败落的黑暗,慌乱的人群。
“这就是你想要的么?常,你成功了?哈哈哈哈哈哈。”
圣·伊夫双腿不住颤抖,周围满是油罐和标志危险品标志的箱子,刺鼻的火药味道到处弥漫。
常拉起圣·伊夫,硬扯着他和自己一起走在高塔边缘的台子上,四只脚荡在高空中。
“抽烟么?”
常煜摘下面具,露出他那张可怖的面孔。
圣·伊夫颤巍巍地接过常煜递过来的香烟。
常煜给自己也点了一只,然后把火机给了圣·伊夫。自顾自地说:“你知道先生,在新法案刚刚颁布的那几天,我为自己找了无数的借口。我在反思。”
他指向这片挤满华丽建筑的城市。
“为什么这座城市如此地排斥我们呢?因为我们有不同的肤色?可不久前的战争不是已经解放了有色人种么?我又想,可能是因为不同的文化,我们不信上帝嘛。可为什么单单针对华人呢,不信上帝的黄种人族群也不止我们。我为新法案开脱,真的。”
常煜的神色可怖起来:“我在想,是因为我们不参与罢工,不为工人权益抗争,所以爱尔兰人视我们为工贼,是因为过去我们的选票轻易被工厂主用蝇头小利拿走,破坏了圣·弗朗西斯科的伟大民主,所以我们被剥夺了选票。因为我们讲求落叶归根,许多人只是来圣·弗朗西斯科赚钱,然后把钱寄回家里。没打算在这儿长久生活,所以我们被排挤。我甚至高高在上的想,那么多的外来者,为什么是这些人?这说明这些人自己有问题。我用尽一切话术为新法案开脱,也为自己开脱。”
他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圣·伊夫:“想想看我多无耻?我的同胞客死他乡,却连一个公正的判决也得不到,凶手逍遥法外。而我在干什么呢?我想方设法把原因归咎在那些枉死的冤魂身上!我狡辩说,是因为他们不懂得民主,他们愚昧且麻木,所以他们才被排挤。”
常煜忽然住嘴,他痛苦地揉捏着自己的头发和脸上的伤口:“我比他们更懂得什么是民主,什么是人权,可我却来给我的同胞泼脏水。我引以为傲的知识,把我变成了最无耻的混蛋。”
斑斑的血迹染红了他的手指,常煜平复了一会儿,冲圣·伊夫笑道:“无论我承认与否,那些无辜的亡魂……以及幕后的凶手,包括我和你,都会慢慢被人遗忘,也许后世的圣·弗朗西斯科,能真正接纳我们,你说呢,先生?”
圣·伊夫被常煜疯癫的表现吓坏了,他强迫自己扯了扯嘴角:“也许,我啊啊啊啊啊啊!”
圣·伊夫话说到一半,常煜一把他推下了塔尖,无助挣扎的身躯在半空中扭动坠落,风声悠长,最终在一声闷响和满地血污中失去生命。
“结束了,先生,一切都结束了。”
刘磊在参加自己暗恋对象赵颜妍的婚礼上,不幸醉酒身亡。意外的重生让他决定改掉自己前世的懦弱,纵意花丛,重生的他能否把握住自己和赵颜妍的姻缘呢?本文极度yy,...
偏爱我的陆先生新文已开,求收!传闻,顾靖霆有了女朋友,对方肤白貌美身体软,娇小可爱,顾爷喜欢的恨不得将人宠上天。闻言,慕暖拿着手术刀冲到他跟前。顾靖霆,我哪里软绵娇小了,那些全是风言风语!(甜宠暖爱,一对一无虐)始于爱,忠于情,甜甜蜜蜜,暖你心扉。...
这是东汉末年的时代,又不同于记忆中的那个东汉末年。当三国演义的撒豆成兵成了真,最强鲜卑,最强契丹,最强蒙古,最强女真,最强突厥,盘踞在汉室的塞北之地,对大汉疆域虎视眈眈。零散的召唤异族势力,更散布大汉边陲,谁说开局不利,就不能染指大好江山?金戈铁马的战场,热血沸腾的争霸,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主旋律,这里是属于最强者的时...
重活一回,本想安安稳稳过一生,奈何都想逼着他做皇帝...
王清歌穿越到平行世界,一名被家人赶出家门,又被女友分手的废物身上,并获得了娱乐逆袭系统。从此这个世界少了个废物,多了个娱乐天王,作曲天才,他的每一首歌总能让无数人闻之泪目。别人对他的评价,永远只有一句,那就是他到底被多少人伤过?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事。在怎样的绝境下,才能写出如此伤感又动听的歌曲来。...
许绒晓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够嫁给欧梓谦是幸还是不幸。她和他的脚步似乎永远都不在一个频率。她爱他时,他不爱她。她拼命讨好时,他厌倦她。终于,她累了,想抽身而退了,他却又缠上来,霸占着她。爱吗?可结婚三年,除了至亲,无一人知道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妻。不爱吗?可她疯了三年,他却不离不弃,每日以挨她一个耳光,换她吃一口饭的方式,把她养的健健康康。哭过,笑过,分过,闹过兜兜转转一圈,他们才终于意识到彼此在生命中存在的意义。欧梓谦是许绒晓的劫,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