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灰胡子,一个游走在奥古城与千流岛之间的走私者,其本身的实力仅仅为初阶战士,更没有什么贵族背景。
但他却胜在总能抓住机遇,正如自己放弃了原本佣兵团中的小队长职位,做起了这见不得光的买卖。
他是奥古城黑市的最大供应商,更是陋角巷无数商铺的合作伙伴。没人不知道灰胡子的大名,包括御前首相与奥古王。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生意,而生意则分为千万种。没人想杀了灰胡子,因为死掉一个,或许会冒出更多。
因此在这种大家默许的情况下,他常年往返于奥古城,今天带来一些珍宝,明天又背着金币离去。
但没人知道他的家在何方,更没人见过他的家人。这是灰胡子的底线,也是一个无形的条件。
六花之前杀掉的疮脸大汉,不过是其在奥古城中的集散点之一。他不在乎主人是谁,只关心能否得到报酬。
这天灰胡子坐在餐桌前,一边喝着妻子端来的肉汤,一边指导着自己的独子剑术。他的儿子远比其父更有天分,小小年纪便达到了初阶战士水平。
“戈丁城那边又催我了,看来老子要再去一趟王城,这不是折腾人么。”灰胡子将信笺扔进炉火里,抱怨道。
“我就说你早该抽身了,这种买卖你要干到什么时候?不想想我,也要想想儿子吧。”妻子为其蓄满酒杯,一脸不高兴地回道。
“嘿嘿,是不是想我啊,老子十天后就回来,咱们也该要个女儿了。”灰胡子一边抠着鼻子,一边傻笑道。
“想你个大头鬼,早去早回,然后问问城主大人,咱们能不能推掉这份工作。”妻子脸色一红,但随即起身走向屋外。
四天后,灰胡子风尘仆仆的来到了奥古城,在几枚金币的诱惑下顺利进入。此时天色已经漆黑一片,灰胡子想了想,便径直朝黑市走去。
老习惯、老样子,灰胡子不知道此次运送的东西为何物,但却不影响其交易与收钱。
前方的马灯虽然还是那么昏暗,但只要将东西扔进院中,自己就可以快点返回千流岛。
然而就在他即将到达时,身边却突然冒出来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一个很像人类的生物。
暗。。。暗精灵?灰胡子常年游走于奥古大陆,自然知道这种可怕的异族。他们以残忍着称,以鲜血为乐。
噗!腰间的尘雾弹瞬间破裂,这是他从地精商人那里买来的保命之物,足足花掉了四十枚金币。
圆球瞬间凹瘪,足有十平方米的烟雾悄然而至。灰胡子一头钻进了某条暗巷内,将自己藏匿于垃圾桶里。
而这个垃圾桶,则正是布姆与六花先前暂住了多日的地方。缘分,还真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四周静悄悄的,好似早已摆脱了那个暗精灵。灰胡子现在只希望晨光快些来临,自己也好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他不认识那个暗精灵,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出现在王城黑市里。但多年的走私经验告诉他,这种没来由的惊喜大多是灾祸。
因此他才会如此行事,宁可误解一万个陌生人,也不要疏露一个潜在危险。这是他活到现在的最大依仗,或者说是本钱。
一夜改变了一生。她从女孩蜕变为了女人。再从盲人按摩女变成了未婚妈妈。后来,那夜的男人腹黑回归,她成了他眼中的猎物,再也逃不脱。那时她方知,她的缠绵只归他所有,有些缘份,注定是在另一个错过中许了轮回。...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南山每晚总有两个小时,灵魂会附到相识人的物品上。有一天晚上,她成了男友的手机。结果半个小时前对她道过晚安的人,正在和一个娇滴滴的女生聊天。在听清楚他们明天的约会时间地点后,她让手机强制关机了。南山呵呵,不想听你们谈情说爱。一年后,南山与某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某人兴致勃勃,诱哄道要不要先验货?南山不用。穿成他家花洒的时候,就把他有几块腹肌都数的清清楚楚这种事情她会说?...
我从山上来,入世自逍遥。这位小姐姐,我观你面带桃花,眉目含春,和我正是般配。什么,流氓,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当流氓的,小爷长得这么帅,走到哪里都担心被...
这是东汉末年的时代,又不同于记忆中的那个东汉末年。当三国演义的撒豆成兵成了真,最强鲜卑,最强契丹,最强蒙古,最强女真,最强突厥,盘踞在汉室的塞北之地,对大汉疆域虎视眈眈。零散的召唤异族势力,更散布大汉边陲,谁说开局不利,就不能染指大好江山?金戈铁马的战场,热血沸腾的争霸,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主旋律,这里是属于最强者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