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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泡茶的少年(第1页)

我叫开普勒,在我成为白金使之前,我的生活暗淡无光。

我出生在后巷,相比于我那些出生在上层区的同事们,我的开局可真是地狱开局啊。

他们有父母带着度过童年,我只能蜷缩在破旧的纸板房里,捂着自己的嘴,别让自己发出声音。

外面游荡着清道夫,他们会抓走没有“家”或是“归宿”的人,被抓走的人会去哪,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

当然,现在的我也没想去了解过。

总之,我度过了危险的童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越过边防线,偷偷来到上层,那个我从小就听不同的人都提到过的地方。

这里很好,天空是明亮的,金黄色的天,还有会变色的云彩,我在上面待了很长时间,直到天空完全暗下来了才反应过来,已经到晚上了。

原来上层不会有人提醒你到“宵禁”了呀。

说来当时的我挺傻的,到晚上了,慌忙地寻找破纸箱想躲起来,那个慌张的样子就算现在想起来也觉得搞笑。

不过嘛也无可厚非,当时的我可不知道原来后巷之外的夜晚,是不会有清道夫游荡的。

当时裹着破纸箱蜷缩在街角的我太搞笑了,理所当然的,我被巡逻的警官提了起来,我当时以为他是特殊品种的清道夫来着。

原本已经心如死灰了,但是那个警官大哥把我扔进一家孤儿院,我得以在上层区留了下来。

孤儿院的院长是个不错的人,他说不上有多好,但是他起码不会像我见过的后巷的那些收养小孩的人一样。

我的院长可不会把小孩卖给奇怪的人,或是带去医院就消失了,只是我一直很怕他,因为我没有名字的来着。

刚从后巷出来,大字都不识一个的我连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嘛,院长教孩子们认字,孩子们都有自己的名字,我一个没名字的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了,所以院长就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叫“开普勒”。

好耶,我也有自己的名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院长是一个不错的人。

院长一边教我们认字,一边给我们讲这座城市,原来,后巷人口中的上层区,原来也有它自己的名字,叫“都市”。

那是一段小有遗憾但是起码说得过去的时光,说的过去是因为这里好歹算家,这里的人都是家人,遗憾是因为大家都会离开的。

有的人到一定年龄就离开了,有的人虽然会回来,但都不会停留太长时间。

这座孤儿院总有人进来,也总有人离开,这好像是某种规律。

我从没见过院长出门赚钱,但是他总有办法让孩子们吃饱,这也是我觉得他很不错的原因。

后来啊,我也离开了那里。

那一天,院长出门办事,回来后将印有我身份证明的卡片交给我后,拍拍我的肩膀,什么话都没说,继续照顾刚送来的孩子去了。

那一天,我发现我长得比院长都高了,我才注意到,院长原来有个光光的头顶,原来院长也只是个佝偻的小老头。

从我拿到身份证明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完成了很多后巷人一辈子都想做到的事,我已经是一名都市人了,我做到阶级跨越了。

我成为了一名白金使,你问我成为白金使的理由?

“没什么别的理由,当时只有这个活能让我吃饱饭,我也只会干这个。”

成为白金使的门槛很低,但是也很危险,有掉胳膊掉腿那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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