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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前那支趁手的钢笔不是摔坏了嘛,我们看你最近写字用其他笔好像都不太习惯,昨天我们正好吃完饭,顺路路过商场就给你带了一支。”
林曦怔住,下意识说:“谢谢,我最近一直没时间出去买,麻烦大家了。我把钱转给你们。”
“不不不。”陈工立刻躲得远远的,其他人也是连连摆手。“这是我们一起送你的。”
“本来想给你买支一样的回来,但是你那支……确实有点小贵哈哈哈哈,我们就买了另一款。”
“对,林工你也别嫌弃,这就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林曦摔的那支钢笔从入职以来就一直在用,他们专门把“尸体”捡了回来研究了一下,牌子他们倒是听说过,但是没人用过。他们看她最近一直在用公司的笔,好像不是很顺手。
他们昨晚吃饭恰好看到商场有这个牌子的专柜,几人一拍即合,想给她买一支新的。本以为一支钢笔能贵到那里去,谁知道去了才知道林曦原本那支足足六位数,是他们一个月的工资啊。
没办法,最后大家商量了一下,选了入门级别的一款送给林曦。还不到一万,但也是一份心意。
“怎么会嫌弃。”林曦心里划过暖流,没想到他们会送自己东西。“不过这钢笔也不便宜,钱还是要给的。”
“林工这么说就见外了不是?你说你入职到现在,我们也没送过你什么东西。而且你还经常请我们吃饭。”
“我们本来想着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再送你,但是这东西你现在能用上,所以先给你了。”
“这就是我们这些‘老前辈’给你的见面礼,你必须得收着!”
他们没给林曦说话的机会,推着她往外走,“行了,你快去开会吧,要迟到了!”
——
八点五十九分,林曦打着踩点进入会议室。
这次会议来的都是飞云高层人员,大部分林曦都见过。
打过招呼,她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后把文件一放,低头开始摆弄着自己的新钢笔。
她之前写字其实不挑笔,现在习惯性的用钢笔是因为秦屿喜欢。
那会儿两人总是在一起,她就很喜欢看他写字。然后没多久她就收到了一支和他同款的钢笔。只不过她没用多久,那支钢笔在她出国的时候丢了。
之前摔的那一支,是她在国外读书时随便买的,没什么意义,谈不上贵重。
“林工,下个月月中有时间吗?”
副总试探着询问。
闻声,林曦没有一丝丝犹豫的回答:“没有。”
副总:“你月中有什么要紧的事吗?”
“不确定。”林曦冲他笑了笑,“我有没有要紧的事,主要得先看你有没有事。”
“……”
“你要是有空的话,海城自易那边有个新品发布会……”
林曦想都没想,开口就是一句:“我没空,下个月要结婚。”
“……”
本就是随便找的一个借口,一句玩笑话,根本不难听出来。也不知道是谁当真了,吃饱了撑的竟然传到了程斯耳朵里。
开完会,林曦一上午都窝在实验室里,导致她也留意有电话进来。
下午,实验室的门被人推开,助理小跑着过来:“林工,刚接到通知,副总一会儿要带着贵宾来参观研发部。”
“参观就参观,和我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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