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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向公公福身,道,“劳烦公公把圣旨带回,再替我告诉皇上一声,我愿意嫁给镇国公府大少爷冲喜,但无需皇上赐婚。”
公公眉头一皱,疑惑道,“苏姑娘既然愿意,何不接旨?”
东乡侯和唐氏都望着苏锦,不懂她要做什么。
苏锦只笑道,“是苏锦之过,导致谢大少爷至今昏迷不醒,镇国公府要我冲喜,苏锦责无旁贷,皇上给我赐婚,是在成全我,满京都都知道我救过皇上,皇上向着我。
但谢大少爷昏迷不醒,他未必肯娶我,圣旨赐婚,他厌恶我,却休不掉我,这对谢大少爷来说可能比杀了他还要令他痛苦,整日活在痛苦中,身子骨怎么可能会好?”
公公觉得自己被说服了,看苏锦的眼神有些复杂,她要早这么善解人意,谢大少爷这会儿也不至于昏迷不醒。
毕竟是皇上的救命恩人,皇上对她疼爱有加,公公不敢得罪苏锦,只看向东乡侯道,“那这圣旨我先带回宫,该怎么办,听皇上的。”
公公告辞,带着圣旨回宫。
等公公走后,唐氏就望着苏锦,眼眶微红道,“你怎么那么傻,你怎么能答应嫁给镇国公府大少爷冲喜……。”
要是有别的选择,她也不会让自己去给人冲喜。
抗旨是死罪,镇国公府的铁甲卫还围在外面呢,东乡侯府不比青云山,占据天险,易守难攻,而且他们进京,并没有带什么人来,硬碰硬毫无胜算。
出嫁不一定死,不嫁铁定死,两权相害取其轻。
苏锦闯的祸,她接了人家的身体,只能替她承担,她更不能让这么多无辜的人给她陪葬啊。
苏锦故作轻松道,“女儿迟早要嫁人,正好他又是女儿看中的人……。”
杏儿嘴快道,“姑娘只是看中他长的好看,有比他更好看的,姑娘肯定就不要他了,现在镇国公府大少爷昏迷不醒,侯爷都说他活不了一年半载了。”
要不要把她说的这么肤浅,这么喜新厌旧啊,苏锦忍着脑门上的黑线笑道,“爹爹又不是大夫,我相信镇国公府大少爷不是福薄短命之人,我也不是。”
看着苏锦强颜欢笑的脸,那双不染纤尘的眸子,唐氏鼻子泛酸,女儿好像长大了,懂事了,只是这样的懂事叫人心疼。
唐氏握着苏锦的手道,“你不用担心爹娘,最多咱们再搬回青云山,住惯了山寨,京都的膏粱锦绣和咱们格格不入,娘只希望你无忧无虑的过一辈子。”
虽然苏锦穿越过来才三天,而且一直躺在床上养伤,但唐氏和东乡侯对她已经不是宠爱能形容了,分明是溺爱,不是溺爱长大的,也做不出当街抢男人,自家亲爹还夸她有眼光的话。
而溺爱她的远不止东乡侯和唐氏,还有她那留在飞虎寨处理事情尚未进京,不知高矮胖瘦的大哥苏崇,就连她那还不到七岁的弟弟苏阳,也是她这个姐姐要什么给什么。
用杏儿的话说,就是她要天上的星星,上到东乡侯,下到苏阳都会想办法摘下来给她。
只是他们不知道,他们从小娇惯长大的女儿三天前在东乡侯府门前摔死了,苏锦没法想象,他们要是知道,该是何等的心疼。
苏锦回握唐氏的手,真心实意的叫了一声娘,轻松道,“娘,我先嫁给镇国公府大少爷冲喜,他病愈了,皆大欢喜,如果他真有什么万一,女儿再回青云山也不迟。”
回青云山做山匪,也不用在乎有没有嫁人的身份,何况在习惯了三妻四妾的古代,和众多女人抢一个男人,苏锦还真没有那想法。
这是苏锦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东乡侯觉得不错,道,“镇国公府大少爷要没那福分,爹就带你回青云山,做土匪可比做什么侯爷痛快多了。”
这事就算一锤定音了。
苏锦愿意嫁给镇国公府大少爷冲喜,就不算抗旨不遵,只是不要那份束缚彼此的赐婚圣旨而已,皇上没有生气,镇国公府也没有揪着不放,毕竟没有镇国公府同意,娶进门的媳妇想走可没那么容易,除非是死,就是死,那也是镇国公府的人。
镇国公府急着冲喜,把亲事定在三天后,东乡侯觉得时间太过仓促,而且是单日子不吉利,要镇国公府往后挪,磨破嘴皮,差点掀桌,镇国公府也只挪了一天。
这些事传到苏锦耳朵里,苏锦如遭雷劈,当场怔在那里。
她随手求了根签,七天之内必嫁,出嫁那天正好是……第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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