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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林昆在内的几个人全都露出惊讶的表情。
阮倩被话头引入了回忆当中,脸颊飞现一抹苦涩,可以看出她的童年回忆一点也不美好。
“那后来你怎么选择当dj的?”林昆问。
“我不喜欢整天围着灶台,不想将来像我妈一样被呛成黄脸婆,她要不是被呛成了黄脸婆,我爸也不会跟这个女人跑了,本来我还挺怪我爸的,但长大了就不那么认为了,我爸是可恨,我妈更可怜,身为女人却不懂得好好珍惜自己。”
阮倩缓了一口气,眼角微微有些湿润,接着说:“后来我十六岁那年,我妈死了,医生说她肺里能提炼出半桶油来,我其实挺恨我妈的,为什么不好好对自己,最终把我一个人抛在这个世上,开小餐馆其实不怎么赚钱的,只能比正常上班多一点,就为了多的那么一点钱,就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了,值不值?”
“我妈去世以后,我把小餐馆卖了,我从小就喜欢唱歌,在我们镇上认识了几个一样喜欢音乐的哥们,没事的时候就成天的跟他们瞎混,久而久之的就学了一些唱歌的手艺,慢慢的也开始往夜场里混,我的命还算是不错,在夜场里混的挺顺利,渐渐就做上了dj。”
“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最好了。你喜欢dj么?”耿月娥问,她被阮倩的亲身经历感染,心里也起了一阵波澜,女人的心总是软的,总容易被触痛而感动。
阮倩笑着摇头,目光看向身旁的龙大相,甜蜜的说:“我现在更喜欢他。”
龙大相霎时间被感动的要泪崩,张开胳膊一把将阮倩揽在怀里,“妞,我一定不让你受委屈。”
耿月娥感动的鼓起掌为这两人祝福,林昆也跟着鼓起了掌,只剩下一脸可怜巴巴的刘刚不为所动,在那哀怨的说道:“我说你们倒是也同情同情我好不好,这满桌子的菜我不能吃,这酒我也不能喝,我这是什么心情啊。”
吃过午饭,又在刘刚家闲聊了一会儿,林昆这才和龙大相、阮倩一起离开,整个帮派的经营没有刘刚坐镇,林昆是真觉得辛苦,每天大事小事都要管。
最近没了帮派的纷争,南城区的那些小帮派也都臣服了,龙大相倒是轻松了,这厮整天没事就在百凤门的地下拳台里练功,期待着有朝一日遇上冈司报仇。
蒋叶丽最近每天都会出去逛上那么一小会儿,南城区的那些恶势力荡平了,现在唯百凤门独大,她出门也不用再像从前那样过于小心,只带了两个保镖就随便再商场里逛。
龙大相今天心情不错,趁着林昆也没什么事,这厮突然来了兴致要和林昆切磋切磋,林昆本来不想和这厮打,可这厮非要打不可,没办法只好‘教育教育’他。
百凤门的地下拳头一直都是荒废着的,已经很久没有正式的举办过对外的拳赛了,过去何军在的时候,几乎每个星期都会举办一场对外的拳赛,凡是涉及到拳赛就肯定和赌有关,举办拳赛有赚有陪,总得来说还是赚的比赔的多。
后来何军被暗杀以后,蒋叶丽心力交瘁也就没精力在举办拳赛,正好遇上中港市严打赌博,拳赛也被划分在了赌博的范围里,这个地下拳场也就荒废了。
百凤门的地下拳场完全是按照正规的标准装修的,中央一个长宽五米的正方形拳台,就和我们电视上看到的格斗拳台一样的大小,四周用专门的那种皮条围上。
龙大相最近每天都来这练拳,每次练过之后,他都觉得自己的状态越来越好,于是就想着找昆哥来检验一下自己近来的实力。
大块头往往最擅长的就是力量,龙大相一米九的身高,二百多斤的体重,力量比普通人强了数倍,同时他的敏捷度也是相当的高,这与他从小就练武有绝对的关系,普通人越高越壮,身体的协调性和敏捷度就会越差,龙大相是拥有大象一样的身材与力量,同时又具有猴子一样的敏捷,这种人是最可怕的。
林昆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也只有一百五十多斤,站在龙大相的面前就块头而言明显不是一个等级的,不过气势却是更胜一筹,龙大相站在那儿仿佛一个大铁锤子,而林昆站在那则像是一把尖矛,随时可能一击毙命刺中心脏。
“昆哥,别手下留情。”龙大相脱掉上衣,握紧了拳头。
“你就放心吧,你小子皮痒痒找收拾,我必须成全你。”林昆嘿然一笑。
龙大相挥着拳头就要向林昆冲过来,突然又停了下来,咧嘴一笑,冲林昆说:“昆哥,那你也别下手太狠了,最好别打脸啊。”
林昆轻佻的笑着说:“这个我可不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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