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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城门后,剑圣就低下了头,头盔遮掩住了他的脸,其气息,也完全地收敛了进去。
因为在二人头顶上方,一只隼鸟,已经在早早地盘旋着了。
妖兽是能通灵的,在一定程度上,它们的感知能力,其实比人更强。
“能瞒得住那只鸟么?”郑凡嘴唇微动,小声问道。
“以前不行,现在,应该可以。”
这是剑圣的回答。
以前,他人站在那儿,自然而然地就如同一把剑被立在那里,哪怕收敛了气息,但人的气质,是很难完全敛去的。
但在经历了数个月盛乐守城卒的生活后,剑圣的心境有了新的突破,能够做得更为自然了,这其实也是一种返璞归真。
其实,剑圣在这支燕军队伍里的消息,并没有传开。
虽说剑圣在奉新城夺门时出了手,但一来那时乱糟糟的,二来,普通叛军能认出剑圣的本就不多。
且奉新城的叛军,在被郑凡的盛乐军击溃后,并没有再去投奔野人,有的就此隐姓埋名,有的则是干脆落草为寇。
他们不傻,当燕人出现在奉新城时,他们自然也清楚,接下来,燕人和野人之间,必然还会有更为惨烈的厮杀,他们可不会主动将自己送到野人手中充当仆从兵。
且大势之下,尤其是军国之争,上万兵马的大战,很多时候,个人的武勇和光芒会被直接掩盖。
外人只晓得盛乐军杀入奉新,溺杀了司徒毅兄弟,却不会过分地细抠每个字眼。
江湖是江湖,国战,是国战。
一如当初镇北军攻打到上京城下时,百里剑虽然及时赶回了,但面对镇北军铁骑,他也只能选择退却,并未发挥出什么作用。
而眼下,
这次机会,
则是对方主动送给自己的,
在郑凡看来,这是老天爷对自己示好,以弥补自己每次冲锋时必然倒霉的人品。
再者,剑客本就是单挑最强,且自己身边这位,可是剑中之盛。
剑圣小声道:
“你就不对野人给你开的条件动心和好奇?”
在剑圣看来,郑凡这个人,有些琢磨不透,他感觉,郑凡是个很纯粹的人,而这里的纯粹,和寻常人所理解的纯粹,不是一个意思。
“了不得给我封王呗,封个晋王当当?
对了,有件事儿您不知道,我让大皇子去了北面雪原,让他去帮忙封赏那些部族头人王爵。
都是千年的狐狸说什么《聊斋》啊,
用的也是一样的套路,我再去信那个岂不是傻了?”
“《聊斋》是什么?千年的狐狸,那是很可怕的妖兽了,我都没见过。”
“得,今晚我给您讲讲,志怪小说故事,还挺有意思的。”
“那是你的新作么,我知道你写过《郑子兵法》。”
郑凡沉思片刻,
叹了口气,
回答道:
“是。”
“你这人,不当将军当个文人,其实也挺好,乾国有个姚子詹,文道昌盛三十年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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