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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痞子的荣耀(第1页)

然而,他这一嗓子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他们竟充耳不闻反而多出几个人选择了退缩。

元风见状,眼中闪过一丝狠厉之色,当下便打出了——飞刀。

只见三把飞刀如闪电般射出,准确无误地击中了三个正在逃跑人的大腿,三人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其他人却被吓得够呛,一愣过后,哪里还敢后退,又转身迎战。

掌柜的元爷腹黑手狠,痞子们心里暗骂,他们打架可没有过这么干自己人的,这一下;没有人再敢向后跑了,拼死而斗。

眼看形势大好,对面就要被打散的林户尚,心中咒骂不已,对他唯一的弓箭手下令,给我射死那个穿甲的人。

红衣男子也不想看到形势转变,他迈步走向元风,几乎就在红衣人抬腿的同时,元风也动了,他伸手一把抓住射来的箭杆,双手轻轻折断。

元风脚踏微尘,速度更快犹如猛虎下山般迎上去。

红衣人心中一突,他感觉到自己遇到了厉害的角色了。

双方一触之下,同样的后发先至,红衣人险险地避开了对方一击,元风得理不饶人,抢得先手丝毫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如暴风骤雨般的攻击让对手疲于应对。

一时间压制的对手疲于应对,元风的喽啰们,见自家主将一上来就打的对手只能招架,顿时精神大震,喊杀声也大了几分,如惊涛骇浪般向对手扑去。

如果元风一开始就扔出几个木桶能爆炸一两个估计也不用打了。

“圣杯”

让他读懂了很多,年少老成的人没有必要不分场合地彰显什么……。

红衣人的名字叫列夫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曾经经历过不少激烈的战争,那些战斗让他身心疲惫。

然而,回到家乡后的他却遭到了侮辱和欺凌,这使得他无法忍受。

于是,他决定离开家乡,前往被称为诅咒之地的黑云城。

整整过去了九年,他在那里度过了艰苦的岁月。

在这段时间里,他不断地冒险厮杀,用生命去战斗,只为了能够活下去。

他经历了无数次生死考验,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

当他回到家乡时,心中充满了愤怒和仇恨。

他找到了那些曾经羞辱他的人,毫不留情地将他们杀死。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林户竟然得知了他的存在,并亲自前来邀请他留在自己身边。

不仅如此,还给他提供了丰盛的食物和舒适的住所,对他关怀备至。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泄和复仇后,他终于可以在朝阳城中享受一段短暂而安宁的生活。

他的剑术犀利简洁,刚劲十足,大开大磕不失灵动,长年的战斗让他经验老道,虽是招架却也不露败象。

混元剑法固然优势可表,重于进攻,对敌中让人不得不处处抵防,而元风的实战经验比对之还是不足。

然而,元风的真实战力远胜对手,他只用出七层实力,目的在于磨练战技。

如此一来,要想迅速取胜并非易事,于是他开始转为防御。

这格杀十三式,其独特之处在于,只要运用得当,每次都可以借助对方的力量将其反弹给对手,百分之十至三十,这可是凭空增加了来自对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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