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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榆木疙瘩(第1页)

日出东方,一轮秋日初升,随着升起的秋日,锁奴看见不远的前方,有一队人马奔驰而来。

走了半个时辰了,终于看见人影了,锁奴高兴的哇哇大叫起来。

“秃驴,还不快去截住这队人马,老子是一刻也不想走路了。”

习惯了马背上生活的鲜卑人,哪里吃得了这种苦,不但是锁奴,他身后的三百鲜卑人也是叫苦连跌。

秃驴应了一声,带着五十个鲜卑勇士冲了过去。

老远便大声吼道:“对面的,识相的就快快把马儿送过来,不然,你们全部都得死。”

“吁!”

马队前面的青年喝住战马,回身看了一眼身后的女子,又看了看背后的十名黑甲军士,嘀咕道:“老子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这么嚣张的花钱。”

这队人马正是张峰等人,他们十二人既不随赵云的前军,也没有跟随典韦的中军,而是直接抄捷径走。

“主公,这些人好像是鲜卑人!”

“哦?”

张峰迟顿了一下,缓缓道:“鲜卑人?关内怎么会突然出现鲜卑人,难道鸡鹿塞失守了?”

李秀宁策马走近了张峰身旁,沉声道:“应该不是,你看他们个个无精打采,又没有战马,如果没有猜错,可能是从山脉上溜过来的。”

“溜过来的?”

张峰看了看鲜卑人身后绵延不绝的山脉,好像还真有可能,只是此处离鸡鹿塞足有十五里路,这群人想干嘛?孤军深入,想要一口吃掉朔方郡?

竟然确定了对方的身份,张峰不得不小心行事,虽说这群人只有三百多人,还都是徒步,可是放着天大的好处不取,岂不是可惜。

张峰策马而出,清了清嗓子,大声回道:“对面的可是鸡鹿塞的军爷,我们是过往的商队,不知道军爷有何吩咐?”

军爷?鸡鹿塞?

秃驴心里一喜,这队人马把自己当成鸡鹿塞的汉军了,简直就是瞎了狗眼,看不出我们的衣甲不太一样嘛,不过正好,如此到省去了麻烦。

“不错,不错,我们是鸡鹿塞的守军,快快把马儿牵过来,我们将军重重有赏。”

听着秃驴的回应,张峰冷笑着对身后的黑甲军吩咐道:“大伙听仔细了,待会我们一起过去,待到近身的时候,在突然加速,直接冲杀过去,堵住这群人逃回山脉的路,老九趁机去找赵云,以行程来看,赵云的骑兵营离我们不远,到时候,我要让这伙鲜卑人一个不落的埋骨于此。”

“大伙记住了,不可久战,我们先对冲过去,然后依托有利地形,节节阻击,等待赵云的骑兵营过来。”

“诺!”

张峰又对身旁的李秀宁笑道:“为夫武艺不精,只能躲在夫人身后了。”

李秀宁回笑道:“那夫君可要跟紧了。”

吩咐已定,当下张峰大声回道:“好勒各位军爷,我们这便过来,你们可不要吓坏我家娘子。”

娘子?

秃驴两眼精光盛起,发现张峰身旁果真有一个小娘子,生的那叫一个水灵,比他们轲比能部的公子还要美上无数倍。

秃驴两眼色咪咪的看着李秀宁,又回身看了一眼锁奴,只见锁奴比他还要心急,此时已经留着口水,不由自主的走了过来。

就一个小娘子,自然是先给锁奴享用,他只能期盼锁奴不要吃独食了。

“小娘子,快到你锁奴大人的怀里来,哈哈……”

锁奴奸邪的坏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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