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凌南霄醒来时,叶亦欢已经上班去了。
宿醉的后果就是脑子昏沉的厉害,他闭着眼缓了好一阵,痛感才慢慢好转一些。
整座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漫无目的的绕了绕,终于在楼下餐桌上看到了叶亦欢早就给他准备好的养胃汤。
紫菜和南瓜做成的汤,粉白的虾皮飘在汤面上,闻起来清淡又不油腻,她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弄好的,竟然还是热的。
汤盅底下压着一张纸,叶亦欢娟秀的字体写着:"你昨晚喝了酒,早晨起来胃里一定会难受,记得把汤和柠檬水喝了再去上班。"
凌南霄神色复杂的站在餐桌旁,蹙眉看着那一盅汤,还有旁边放着的柠檬水,忽然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翻涌。
他看了许久,才慢慢坐下来喝汤,不得不承认,味道很鲜,很好喝。
他记得刚结婚的时候,她什么都不会做,就连电饭煲都得对着说明书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他就冷脸站在旁边,从来也不会上去帮她一下。而她却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慢慢成了今天温婉持家的女人。
他虽然不待见她,可平心而论,和叶亦欢结婚这两年,她确实是做到了一个妻子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嘴里的汤忽然变得苦涩起来,凌南霄的眉心高拢,终于还是将汤匙扔进了碗里,换衣服去公司了。
那天晚上,凌南霄竟然难得的回到了陶然雅居的公寓,虽然他回来的很晚,早晨离开的很早,可是这样能朝夕相对又平静无波的日子,几乎可以算是他们结婚两年来少有的安宁了。
尽管他依旧冷脸,夜晚永远给她一个背影,她却还是觉得很满足了。
其实叶亦欢的要求并不高,她不求凌南霄能对她有多么好,甚至不求他能爱她,只觉得他能每天回家,他们能像平常夫妻一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就足够。
如果实在要求的过分一点,她希望他可以不要每天冷着脸,偶尔对她笑一笑就好了。
她忽然就想到了张爱玲那句名言,"爱上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多年以前,她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觉得真是写到了她的心坎里。她还记得当初把这句话给杭璐看时,杭璐"啪"的一声把那本精装版的《今生今世》扔到她面前,万分鄙视道:"什么玩意儿,叶亦欢我跟你讲,你喜欢凌南霄,开出来的都不是花,那是开出了一朵奇葩!"
奇葩也好,神经病也罢,可她就是爱了,并且爱的无法自拔。
但叶亦欢心里却隐隐的有些不安,这样的生活有些过于平静,就像是辩雨来得前夜一样,她总觉得像是在酝酿什么大的风暴。
原因很简单,她已经有几天没有在凌南霄身上闻到医院来苏水的味道了。
但是相反的,她反而在他身上闻到了香水味。
大家都是成年人,四王爷不必放在心上!女警官穿越而来,丢了清白之身,还得安抚对方情绪,够霸气!说她又丑又花痴?她破茧成蝶,倾城绝世,不再是任人贱踏的花痴女,锋芒四露,英气逼人,欺她一倍,十倍还之。珠胎暗结,皇上指婚,重口味的王爷当真要娶她?婚后约法三章,说好的互不侵犯隐私。那位四王爷究竟是几个意思?分居不可以,分床也不行,不能和男人约会,看一眼也不行,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
与世无争,与人无忧,碧天海阔的海岛,广阔无边的牧场,历史沉淀的庄园,没事考考古,发掘发掘史前文明,没事修修仙,畅游天地之间...
柳雅睁开眼睛就是破墙烂瓦小土炕。可怜那瘫痪的老爹纯良的弟弟都面黄肌瘦。这是家,还是难民营?咱上辈子是杀手,这辈子是能手空手都能套白狼,废物也能变...
年锦书为了飞仙历经万苦,临门一脚,被死对头雁回活活气死,功亏一篑,重生了!重回年少,她看着那个意气风发的天才少年,行啊,骂我注孤生心狠手辣是吧?仙门大会上...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
☆☆☆本书简介☆☆☆平淡无奇的婚姻,让她忍不住出轨。丈夫移情别恋,婆婆百般刁难,年轻的男人又热情体贴,她难以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