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浩浩荡荡的人群,犹如古代征战的大军,波澜壮阔,浩瀚汹涌,他们脚踏在泥土地上,发出了踏踏声响,溅起了漫天的尘土,声势赫赫。
最终,这支大军停在了离我们将近十米远的地方,队伍一停,立刻,人群往两边散开,腾出了一条笔直的路,一个很有气场的中年男人从路中间大步穿行而来,这人,便是鼎鼎有名的北昌地下皇帝,任龙图!
任龙图的身后,跟着一个驼背老人,这位老人,看似平庸,实则不凡,我现在已经探清楚了他的底细,知道他叫莫海枫,曾有过十分辉煌的历史,是个人物,只是,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做任家的一条狗!
我身后的百余人,见了对方如此声势浩大的大军,顿时都变了脸色,大伙儿的士气瞬间就蔫了,尤其是戴老板新收的一些小弟,面都吓瘫了,他们都是来凑热闹的,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啊,这阵仗,简直是大大超过了他们的想象。
林夕几个算是见过世面的,但眼前的形势,还是让他们变得面色严峻,而我,脸上戴着口罩,没人能看出我的表情,事实上,我的脸色也没有什么变化,不过,我的内心还是有所波动,对方的人数,确实偏多,任龙图这次,恐怕是倾巢出动了。
粗粗估算一下,任家大军起码有上千人。根据戴老板所说,任家的势力总共也不过一千来个人,而东郊之战中,任喻焱私自带了三百多人,结果损失惨重,伤亡过半,这才过了一天多,按理说,任家应该凑不出上千人,但这一次,他们还能来这么多人,可见,为了对付我,任龙图又想办法拉了点人填充势力,他这是以万全之态,彻底置我于死地啊!
我扫了一眼那乌泱泱的人群,却没有看到冯雪,于是,我直接往前一步,对着任龙图说道:“冯雪人呢?”
任龙图没有急着回答我,而是严肃着脸,上下打量着我,随后,他才开口说道:“你就是王星辰吧,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反正你今天都得死,完全没必要藏头露尾啊!”
我懒得跟他浪费口水,只是继续冷声道:“别废话,把冯雪给我带出来吧!”
任龙图也扫视了下我们这边,对我反问道:“我的家人呢?”
我没有言语,只扬手一挥。
顿时,林夕几个,就把任家的女眷从队伍中拉了出来,这几个女人,一见到任龙图,立刻激动地哭了出来,他的几个娇娇女儿,更是争先恐后喊着:“爸爸,救我!”
任龙图见状,面部神经都抽搐了几下,他咬着牙,沉声下令道:“把冯雪带出来!”
话音一落,立刻就有人把冯雪从人群中带了出来,我眼看冯雪一瘸一拐被人拖着往前走,心又骤然紧缩,狠狠刺痛了一下。
此时的冯雪,真的是非常的疲软,她浑身无力,面色憔悴,眼中还有明显的红血丝,更触目惊心的是,她白皙的脖子上,竟有一道刺目的血痕,顿时,我的眼睛就红了,我眼里放出了寒光,对着任龙图狠声道:“你们伤害了她?”
任龙图赶紧解释道:“没有,这是冯雪自己划伤的,我保证没人动她!”
听完任龙图这话,我瞬间就明白了,肯定是昨晚,任磊图谋不轨想要侵占冯雪,冯雪宁死不从,才会这样伤害自己,如果我的电话不够及时,冯雪甚至很可能已经自寻短见了。
想到这里,我心中的怒意再次猛烈翻滚,我对任磊的恨意也更加剧烈,他,已经犯下了死罪,他该死了,只可惜,这一次的大战,任磊好像没来。
我站在原地,调整了许久的心态,才对着林夕说道:“去换人!”
林夕点了点头,随即和他几个兄弟,把任家女眷押到了两军中间,同样,任龙图也让人把冯雪带到了中间,接着,我们就按照地下世界的规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方同时交易,把人质对换,不过我这边只有一个冯雪,而对方是有七个人质在我手中,交易的时候我们这边很方便,想要耍个花招中途扣下一两个人,也很容易,但我们没有这样做。
林夕领到了冯雪,就直接把人带到了我的旁边,我看着冯雪,心疼道:“对不起,让你受罪了!”
年锦书为了飞仙历经万苦,临门一脚,被死对头雁回活活气死,功亏一篑,重生了!重回年少,她看着那个意气风发的天才少年,行啊,骂我注孤生心狠手辣是吧?仙门大会上...
被女友甩后,周小昆接到了老爸的电话儿子啊,咱家其实有座矿,你是个富二代啊!穷了二十年了,原来自己是个富二代,周小昆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原创玄幻,不跟风不套路〕苏北买了一个二手键盘。老板说这是三亿年前的古董,要加价。扯什么犊子!谁信谁傻叉!!但,这是什么鬼?!提示你黑进了天道服务器。熟悉的命令信手拈来cp复制mv移动rm删除!这太强了,成为掌控万物的神?苏北兴奋了!老师,还有什么命令?快点教我!我超爱学习!(书友群7102332...
仙帝回归,发现自己成了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大少。老爸望子成龙?那我就牛批一下给你看看!未婚妻失望透顶?老子随便散发一点魅力,轻松拿下!处心积虑的反派?拍死,统统一巴掌拍死!...
世上真的有龙,又名为天子,掌天下权势,龙皆有逆鳞哎嗨!都是我薅的。...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