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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老旧的胡同,名叫棉花胡同。
张眉寿之所以能如此确定自己要找的人就在这儿,原因也很简单——他入宫前的名字就叫做棉花,据说此名便取自这条胡同,取名之人的随意程度不免令人喟叹。
棉花无父无母,是在这条胡同里被一个杂耍班的班主收养长大。
这杂耍班本身也无什么名气,多是靠街头卖艺为生。且因近年来精通方术者越来越多,街头巷尾大切活人的比比皆是,玩普通杂耍的只为混口饭吃,岂有赌气玩命的道理?于是,只能眼睁睁地被抢走了饭碗。
而想要维持生计,这些人便只有暗下试着另谋出路。
还有些职业操守的,业余时间便化身走卒脚夫、码头苦力;抛弃良知者,依仗着自幼习武、有一技之长的优势,沦为盗窃之辈、亦或是被人雇佣为打手杀手者也比比皆是。
棉花被举荐入宫编入御林军之前,据说做的就是后者的活计。
但他又是个心软正直的性子,接到雇主的任务后,还要认真调查一番被打杀之人是否奸恶之辈,若不是,他便不干。
于是,他虽身手不凡、天生神力又有独门秘技缩骨功,可日子仍过得穷困潦倒。
张眉寿此番前来,就是想雇他做个‘打手’。一来棉花的本领和为人她都信得过,二来……就当顺便照料一下他的生计吧。
“三妹,咱们来此处作何?”
在胡同口下了马车,张秋池不解地问。
这棉花胡同里是出了名儿的鱼龙混杂,多是行走江湖卖艺者,且据说恶名昭彰的上一任司礼监掌印太监怀恩被发落出宫之后,也住在这里。
张秋池自然不愿让妹妹踏足这等地方。
张眉寿刚要将早想好的借口解释给他听,就听阿荔低呼了一声,道:“姑娘,您瞧那边——”
张眉寿和张秋池都下意识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
只见前方不远处,有一名披麻戴孝的人跪在一户破旧的门庭前,老旧的幌幡随风飘荡着,遥遥可见其上绣着“汪家班”三个大字。
“家里死人了,跪在外面做什么?”阿荔说话直白不好听。
这时,有两名衣着朴素的妇人经过,其中一名拿怜悯的口气说道:“那是汪老班主的养子,汪老班主前几日得病故去了,这孩子便想着卖身葬父……”
另一名妇人补充道:“可惜卖了好几日都没人愿意买。”
“……”张眉寿听得眼神一凝。
这凄苦的身世,听着怎么那么熟悉呢?
她抬脚朝着那披麻戴孝跪着的人走了过去。
张秋池一愣,而后赶忙带着小厮跟上。
张眉寿心中有所猜测,待来到那人身前,得见了其面容之后,心底不由一喜。
啊……她这么说绝对没有对死者不敬的意思。
仍旧灼人的日光下,身披麻衣、黝黑的脸庞晒得发红的少年人仰脸看着面前的小女孩。
他自觉活了十六年,还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孩子。
小小的一个,粉雕玉琢的,肌肤如刚磨好的嫩豆腐,眉眼清澈,眼珠儿跟两颗水汪汪的葡萄似得,好看又新鲜……少年人在脑子里词穷的形容着。
四下安静了一刻,那嫩青色的绸裙随风微微动着,让他的视线都跟着清凉起来。
“你叫什么名儿?”张眉寿看着他,印证地问道。
“……棉花。”少年人有些迟缓地答。
四目相对,他从那双清亮的眼睛里瞧见了一丝欣喜的意味。
“你卖身葬父,打算卖多少银两?”张眉寿紧接着问道。
她原本只打算雇人,倒没想到要买人,不晓得带的银子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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