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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敌人?是情敌!你按说力敌她是不行,但你别跟她徒手比拳脚,跟她比剑,比射箭也行,应该都能赢她!”云小水正安排着冰霜呢,那边于小姐喊上了:“冰霜姐!咱比剑,比剑我打不过你!”
“你们听听!这……这塔玛就是吃定我了!”云小水想想,“也罢!你吃定我了,我也吃定你!我要把两车金玉收入囊中,那玉一卖又是一大笔金子!我滴个乖乖!我云小水不是娶个媳妇,而是娶了个财神奶奶啊!呵呵呵……”
这边云小水在心里还没笑够呢,那边冰霜与于明珠已经达成了协议。因为她们俩也都是争强好胜的主儿,嘴上说都不想应,但千万不能相信女人的话,相信你就输了!她们心里其实还是在想方设法战胜对方!
两人协商的是,比三场,三场两胜制。第一场比拳脚,于明珠确实力大拳重,冰霜虽然比她敏捷,但拳脚相撞的时候,一两次还可以,再多就受不了了。很快,冰霜便败下阵来。
第二场比剑,冰霜的灵活性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再加上云小水教给她的一套新型剑法套路,那不够轻巧的于明珠便远不是对手了,败得很快、很干脆!
第三场比射箭,于明珠更不是冰霜的对手了,冰霜自幼在深山了窜蹦跳跃、追逐与猎杀野生动物,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技能。无论是死靶还是活靶,冰霜都能百步穿杨。于明珠拿什么跟她比?自然很快又败了。
这样三场两胜,冰霜战胜了于明珠。云小水虽然自己没有参加比武,但他的招亲也宣告成功。
在于府正式举行了二人的婚礼,一天一夜的时间,于明珠就与云小水黏得掰不开了。无论在哪里,无论有谁在场,于明珠顺手就把云小水像抱小孩似的抱在怀里了。打横抱着,甩背上驮着,那都是照常的事。
云小水是胆战心惊、痛苦不堪。倒也不是心里头多么的排斥于明珠的做法,毕竟紧贴在于明珠柔软温润的怀抱里是很舒服的。实在是他内心深处更高一层次的文明,就是那新时代的绅士风度吧,让他脸面上过不去。
于明珠可不管什么脸面上好看不好看,也没有那么强烈的羞耻感,自己愿意这样做,男人又不反对,于是,她就抱着云小水玩儿下去。
要带着两马车宝贝和两马车美人走了,让云小水心中郁闷的是,岳父、岳母大人居然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
一听云小水说要回京城,于府里立马派人收拾东西,把两车金玉嫁妆给于明珠带上,把于明珠,他们的宝贝女儿也打扮得雍容华贵、珠光宝气的,随身带着八名丫鬟和一位乳母便打发上路。
“这……这也太想让女儿离开这个家了不?”云小水便吩咐准备东西、打包装车,牵马备鞍,要上路。忽然,于家的运玉驼队回来了,有点狼狈。
“这是怎么了?是遇见了劫道的山匪了,还是又迷路了?”于老爷有些吃惊地问道。
这支驼队的队长和主管,相当于账房先生吧!急忙来向于老爷汇报了实情。两者都遇上了,是为了逃脱山匪的拦路抢劫而误入了马迷途中的一个大树林深处,虽然后来走了多个时辰,总算有惊无险,最后走出了密林回到了于府。
“唉——这十走九迷路,今后的生意还怎么做呢?”这是于夫人叹息着说出来的话,正好被云小水听到。
云小水心想,自己现在已经是人家的半个儿子了,那家中有忧心之事,不去想办法解决,就这么一拍屁股走了,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是不是有点儿不合适啊!至少算不孝吧?
再说了,自己拉走了那么多的于家的财宝,要是于家的玉生意,再也做不下去了的话,自己岂不是罪不可赦?如果归在不孝这一点上,自己也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婿了!
想到这里,云小水便命令队伍暂停下来上路的计划,他要去帮于家解决了这驼队迷路的危机!
“啊!贤婿,你……你有办法解决这存在千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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