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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朗皱眉道:“不足一成?”
陆平羽苦笑着点点头。
“从脉象来看,其实一成的机会都没有。”
“像晋王殿下的这种状况,不知师父还有没有办法?”
秦朗皱眉道:“你让我想想……”
在陆平羽看来。
萧景炎失血过多,伤及根本,恐怕已经回天乏术。
陆平羽是没有任何办法医治萧景炎了。
他也只能把全部的希望,放在了秦朗的身上……
其实秦朗心里很明白。
萧景炎脉象细弱,都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
若是不能及时给萧景炎输血,他很可能活不过今晚。
但凭这个时代的技术。
根本就不具备输血的条件。
先不说输血工具的事。
如今连血型都无法判断,如何输血?
若是血型不对,必定会产生溶血反应,说不定反而会加速萧景炎的死亡……
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
秦朗已经把萧景炎当成了自已的至交好友。
这无关萧景炎的身份。
若是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萧景炎死去。
秦朗实在是不甘心。
既然萧景炎早晚免不了一死,那还不如死马当活马医,试一试给他输血……
秦朗之所以由此决定,是基于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秦朗的前世是O型血。
既然秦朗能穿越到这具身体上,而且两人长得也没有任何的差别,说不定血型也一样。
第二个原因是秦朗在前世曾看过一篇报道。
世界上第一例输血的例子,是发生在英国。
当时有一个英国医生把一只狗的血液放干,直接让这条狗达到了濒死的状态。
然后这个医生又找来一条健康的狗。
最后用一只鹅毛管,把两只狗的静脉连接起来。
在这一番操作下。
濒临死亡的狗竟然活了过来……
秦朗心里有了决定,转首对莫云峰道:“你知不道哪里有鹅毛?”
寺庙是肯定的是没有鹅毛的。
若是想要鹅毛,也只有去附近的县城。
但这一来一去,恐怕会费不少的功夫。
莫云峰想了想,试探着问道:“侯爷,鸭子的毛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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