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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病人不愿意住院观察那医生也不强求,反正孟三顺的身体没有什么大事情。开了药之后苏晴本来打算让侯巧璞去交费,可是孟三顺坚决要求自己花钱。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自己不是小白脸,即便是个小白脸,也有权利选择让什么样的人包养。
苏晴发誓自己再也不会跟孟三顺多说一句话了,她不知道在背后骂了多少句“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回了晴妍丝公司孟三顺给刘叔打了个电话说明了一下这里的情况,顺便请了半天假,然后就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家了。在他看来今天虽然倒霉,可是也算是一次特殊的体验,这边的事情已经结束了,自己跟两个女孩子以后也应该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可是事情真的就这么结束了么,他跟苏晴之间真的再也无缘了?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回了家之后换衣服的时候孟三顺才突然意识到,苏晴的那封信还在他的裤子里面。
“我去,都已经皱巴成这个样子了,难怪我感觉不出来了,我这应该怎么还给她呢?”孟三顺手中拿着面无全非的快件头疼的想。
想了半天孟三顺干脆直接把信件往桌子上面一扔不管了,反正今天是不可能送过去了,明天再说吧。
至于快件变得皱皱巴巴的这本身没有问题,这里面装着的是纸,拿出来能看明白什么意思就好了。
回来的路上孟三顺找了个药店买了一瓶红花油,为了让自己快点恢复必须要把肩膀上的淤血揉开,这一点孟三顺还是清楚地。
“嘶,略疼啊。”揉着自己的肩膀孟三顺呲牙咧嘴的自言自语道。
谁说硬汉就不怕疼了,那些装作一点都不在乎的人往往是因为剧情需要,真等到没人的时候你知道他们有呲牙咧嘴过?
孟三顺觉得何必委屈自己呢,要是有个妹子在旁边的话他肯定眉头都不皱一下,表现的要多爷们有多爷们。但是现在只有自己就无所谓了,该哼哼的时候就不要忍着。
收拾完了一切之后孟三顺打开了冰箱,考虑这今天晚上自己要吃点什么,排骨肯定是要吃一点的,正所谓以形补形,他还考虑着自己是不是要出去一趟买点猪蹄什么的。
这里就不得不说说孟三顺在在Q市住的是什么地方了。作为一个刚来到Q市身上身无分文的他,现在只能租住在某小区的地下室当中。
一个大老爷们儿蜗居在地下室,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他现在真的很穷很穷,但凡是条件允许租个阁楼都比住在地下室好,最起码不潮湿。
有时候孟三顺也想不明白,自己跑到城里来打工的意义何在,其他人都拼了命的往城里钻意义又何在?
其实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孟三顺自己也习惯了,这个地下室除了有些潮湿通风不好之外,剩下的还都不错。一个卧室一个卫生间,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做饭的时候要到外面做。
就算这段时间工作已经稳定了,孟三顺也没有想要换个住的地方,这里的租金便宜,而且跟周围的邻居相处的也不错。关键是他有一个梦想,他想在Q市这个地方买一栋房子,哪怕是一个小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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