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个好东西!”鸿叔显然也有些嘴馋,“你小子运气倒是不错,这么大的兔子,整个山里怕是都没几只吧。”
李牧手里抓着只兔子,棕色灰色掺杂的皮毛,足有只小土狗大小。
这东西他们山里头有,精得很,想要逮着可不容易,鸿叔在山里几年都没抓住一只,没想到这次倒是让李牧给抓住了。
其实李牧自己也挺惊讶的,他原本做几个陷阱就只是想要碰碰运气,还真没想到能有猎物。
李牧从旁边找了草藤把兔子腿全部捆了起来,又提了鸭子背了背篓,两人一起往村里走去。
提着只大肥兔子进村,在村口的地方,就有人好奇地凑了过来,等他们回家的时候,李牧抓了只兔子的事情几乎已经是人尽皆知。
进了篱笆院,李牧把背篓放下,鸭子放到一旁,便抓了兔子往厨房走,准备找个东西先给关着,免得跑了。
允儿早已经听到了声音,跑出来一看,见李牧手中拿着个东西便好奇地凑了过来。
“兔子。”李牧拉了他的手,让他摸兔子的毛。
允儿虽然知道这东西,但他还从未见过,这下摸着那兔子的毛就不愿意走了。
李牧由着他在那里玩,自己去了院子中。
这次他和鸿叔两人一人搬了一大背篓的竹笋回来,竹笋弄回来一次性肯定吃不完,所以除了一部分要吃的,另外的还需要先剥了壳,再把竹笋拿去煮了,晒干储存,这样到来一年的冬天前就都有的吃。
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光是剥壳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简单的吃完了午饭后,李牧把竹笋整理了一堆出来,直接连同盆子一起放到了瞪着眼神情呆滞的仲修远怀里。
他自己则是把鸭子放在院子当中让它们自己活动后,准备再去一趟山里,采点野蒜和花椒。
野兔子李牧小时候吃过好多,那会儿他也住在村里,家里的人都爱吃也舍得吃,所以没少吃这些东西,现在回忆起来那滋味都叫李牧流口水。
这玩意儿,味儿好坏得靠佐料衬。
撇去兔肉本身的性凉味甘,质地细嫩味道鲜美不说,若是没有恰当的佐料佐味那这种就算是毁了,糟蹋了,但若是佐料齐全,麻辣鲜香入了味,那这东西就可以说是回味无穷了。
可是这没有用,他呼吸时鼻翼间依旧都是腥甜的味道。
他单手支着额头坐在床上,长发凌乱的拂在满是冷汗的脸上,如剑的墨眉微皱起,面露痛苦之色。宛若冬夜寒星的瞳眸被蒙上一层霜气,带着几分疏离几分冰冷让人看不真切。惨白的薄唇抿出一道冰冷的弧度。
他不言语时,一身森冷杀气,似乎连空气都为之安静。
片刻后,李牧掀开被子,汲着鞋子出了屋往院子里走去。
山里早晨打霜,李牧出门时视线所及之处尽是一片白雾茫茫。仙雾渺渺的远山近景硬是把这山中小村弄出几分飘渺,但更直观的,却是冷。
山里头温度低,入了春的天气搁山里头依旧冻人。
李牧站在竹篱笆的院子中大口吸气,让冰冷的晨曦涌入胸腔。
他走到井边打了水,就着四月冰凉的寒井水洗漱一番,直到把梦境中嗅到的血腥都洗净后,他才抹了抹脸,回屋子里套了外衣穿了鞋。
出了篱笆院,李牧顺着小道开始慢跑。
顺着他脚下的这条羊肠小道一路向着下面跑去,跑过大半个村子,出了村再往下就是一片森林。森林中路不好走,时而陡峭时而狭窄。费些时间兜兜转转出了林子,就算是到了山脚下了。
下了山,沿河西行几里,过翠竹林,辗转不过百来步便能看到个镇子。镇子很大,是附近最大最繁华的大镇。
从他们村子到镇上看着不远,但是来回一程最少却都是两、三个时辰的事情。
村里的人都说不爱去,事实上却是不敢去。
搁别的村儿去一趟镇里还能坐坐牛车,可他们这地儿在山上,山旮旯窝里头,上下山得自己走,下了山倒是可以坐个船或是租个马车,可那玩意儿忒贵!
上赶着来回一趟的花费,都够买半斤米了。
迈动着沾染了露水的脚,踏过一片青草地,眼前便是山脚。
李牧这跑步的习惯是在他回来之后才养成的,他睡不着。打了胜仗又恰逢兵役到期,李牧这个老兵油子就被放回了家,这本该是件好事,可回了家李牧却有些享受不来这清闲生活了。
军营里那些日子太过深刻,那些刀光剑影血流成河的场景太过清晰,他每回梦醒,都仿佛听到了迎战号子见到了那片血泊。
他睡不着,有时候能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两个时辰,后来就养成了这清晨起来慢跑的习惯,消耗消耗体力,夜里兴许能睡个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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