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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这座前哨的哨长,名叫郑文安,在这所前哨一呆就是一辈子,也没想过调走。
鲁国的精锐士兵都被派遣到骊国帮忙抵挡魔族大部队的入侵,剩余的多是新兵。
所以今年分给了他许多年轻的新兵来这座守卫这个哨所,就连原本哨所里的老兵都被抽走了许多,如今哨所里老兵数量不超过110,似乎就连当权者也不认为魔族会入侵鲁国。
这些新兵大多没有见过战争,不了解战争的残酷,再加上鲁国还算富裕,父母对孩子多是娇生惯养。
所以这些还没有经历过完整军事训练的新兵总是缺乏危机意识,每天稍微辛苦一点就叫苦连天,执行侦察等任务时也是漫不经心,让他十分头痛,只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士兵甚是让老兵满意。
这个士兵名叫闫鸿运,年纪最小,只有16岁,但是气质不凡,一身贵气,性格温和开朗,也最吃苦耐劳,每天都能认真的完成他所布置的任务。
而且空余时间也会锻炼一些武技,可惜没有觉醒异能,只是一个普通人,否则必然是一个被各个军队争抢的人才。
鲁国的大将军也姓闫,郑文安有时会怀疑闫鸿运是不是闫家的人,否则一身贵气是从何而来的?
但他随即就否定自己的猜测,大将军家的人肯定会在军队里担任要职,怎么会来这种偏僻地方呢。
郑文安来到闫鸿运身边,将随身带着的葫芦酒壶递给他笑着说道:
“鸿运啊,深夜风寒,来喝口酒暖暖身子。”
闫鸿运先向郑文安问好,随后接过酒壶喝了一大口,皱了皱眉头,随后笑着称赞:“好酒,味够大,浑身暖洋洋的。”
郑文安笑着说:“哈哈,你小子总是说好话,这就是最便宜的劣酒。
要是在大城市,凭借你的一张甜嘴肯定能混出一番事业了。
唉,这半年来,你们这些兵里,也就你能让我满意。
我这里有一个掉到三山城里当兵的推荐名额,就给你了!
那可是肥差,三山城富裕,每年领的钱能比咱们多好几个银币呢!
要不是我快退休了,我自己都想去了。你小子到那机灵点,混个一官半职当当,也给咱们哨所长长面子。”
哨所环境恶劣,薪水微薄,为了补偿哨所士兵,鲁国每年都会给哨所分配几个推荐名额,在哨所职任过一定时间后,哨长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前往大城市当兵。
三山城是距离这个哨所最近的城池,三面环山,盛产茶叶,十分富裕。
周围的士兵都向闫鸿运偷来了艳羡的目光,但闫鸿运却有些犹豫,似乎想要拒绝。
闫鸿运是鲁国大将军闫战的孙子,他从小就想和爷爷和父亲一起在战场上驰骋。
但是他却一直都没能觉醒异能,因此在家里一直不被重视,也不被家族允许加入军队,未来只能做一个家里的管理人员。
然而他的梦想是在战场上杀敌,他坚信即使没有异能也能在战场上杀敌立功,所以他就偷偷跑出了家族,什么证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携带,就是为了被家里的人发现给找回去。
他只随身带了几个银币,以及一根项链,这根项链是他们家祖传的,爷爷传给了他。
项链上系着一把古朴长剑形状的吊坠,黑乎乎的,似金似木,不知是什么材质,并不好看,但是挂在脖子上总会让他安定许多。
后来他隐藏身份加入军队,军队却没有将他分配到和魔族的战场上,而是将他分配到这个哨所,成为了一名哨兵。
刚开始有些苦闷,但后来他想哨所是国家的最前线,总有一天会有敌人来袭的,所以就在这里安定了下来。
因此他不想去三山城当一个守城士兵,此时在脑海中思考着怎么拒绝。
正在这时,漫天的箭矢从天空中落下。
“嗖!”
“嗖!”
几个士兵被箭矢射中,当场死亡。
郑文安一把扑倒闫鸿运,把他拉到城墙护沿附近躲好,高声喊道:“敌袭!躲好,快通知其他人!让哨塔里的人点燃狼烟。”
众人纷纷紧紧挨着城墙护沿躲好,一个士兵拿出铜锣巧了起来,一阵敲锣声顿时响起,哨所里所有人都被惊醒。
哨所的高塔上燃起了一簇火光,火光逐渐扩大。
突然,一个蓝色的水球凭空出现在了高塔上,随后水球碎裂,浇在了火光上,直接将报信用的火光浇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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