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心里犹豫了一下,自己要不要先跑,因为他觉得剑圣击败眼前的这位,应该是没太大的问题的,拦下,更是没问题。
只是,郑侯爷的目光只是向岸边一扫,就察觉到了一股微妙的气息。
这是一种警觉的本能。
如果能及早过江,剑圣早就带着自己过了,之所以先前故意站在这儿没动,一是可能对岸也有人藏着;
二则是……
郑侯爷看了下脚下,
俗话说得好,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但眼下,
下地,是可行的。
是的,还没交手呢,郑侯爷就已经选择好了逃跑的路线。
大丈夫生于世,当领千军万马驰骋,岂可逞那匹夫之勇?
“为何而来?”
剑圣开口问道。
其实,按照剑圣原本的性子,你来了,要打架?那便打架吧。
言语越多,证明你顾虑越大,心思上已经出现了,能不打就最好不打的倾向。
因为剑圣得为自己身后的这位负责;
“为杀燕人的平西侯。”
目的,很明确。
郑侯爷喊道:
“今日赶路太急,身上染了太多风尘,不如来日我沐浴更衣后,与君大战三百回合?”
说的是屁话,
但问题是,现在局面不明,很显然,对方不可能就一个沥龙枪,所以,只能用屁话来打发时间。
郑侯爷虽说未曾在真正的江湖上摸爬滚打过,但带兵打仗的经验多了后,其实更懂得这个道理。
很多时候,双方对垒时,你没那么多场面让你大开大合地冲阵厮杀,很多时候都得靠这种屁话屁事儿来打发时间。
“让平西侯失望了,今日是个好机会,一离开今日,想杀你,就太难了,忧,办不到。”
很直接地认怂了。
而魏忧越是这么说,剑圣心里的愧疚,其实就越重。
如果不是自己几次问询归期,郑凡是不会和自己两个人就往回赶的,放在其他时候,无论去哪里,郑凡身边的保护力量都不会缺。
也就是今日了。
“杀了他,晋东数十万刚刚安顿下来的百姓,会再度生计无着,那时,野人入关,楚人北伐,晋地,又将成为战场,晋人,又将生灵涂炭。”
魏忧摇摇头,道:“与我无关。”
很显然,魏忧不吃这一套。
剑圣叹了口气,抽出龙渊。
龙渊剑身发颤,它很兴奋,因为它能感觉到自己的主人,这次,是真的很严肃地要对决。
魏忧举起长枪,
外表很清纯呆萌内心很污很邪恶的冯蓁蓁,代替基友去相亲,无意间却相错了人,然后还被某人羞辱吃干抹净。因为怀恨在心,冯蓁蓁设下一个圈套,弄得某人成为了全城的笑柄。迫于来自家族内部的压力,最终某人主动威胁冯蓁蓁契约结婚,而后ai昧不断温馨不断爽点不断...
沈家九姑娘沈听雪前世眼瞎,错信奸人,致使沈家灭门,挚爱之人横死。再睁眼,回到十五岁那年,小姑娘撸起袖子,什么也不说就是干!众人发现,九姑娘那个草包不草了,有美貌有手段,还会撒娇求抱抱。而那传闻中狠辣冷厉的定北王,却伸手将小姑娘抱在怀里,眉目清朗,温言轻哄,乖,抱抱。PS女主有八个哥哥,还有一堆师兄表哥,身世神秘,团宠小公主。男主纨绔,又帅又腹黑,宠妻狂魔。另本文小甜饼一枚欢迎来啃一捧雪的其他作品...
偶得上古神帝之传承,身为赘婿的萧凌然,新的人生开启。纵横都市,唯我最强!...
学校后面有一个废弃教学楼,经常有人在里面失踪。但只要出来的人,都能一夜暴富。我偶然之间进去了,破旧的教学楼,昏暗的教室,还有一个穿着校服,手拿匕首,满身是血的女人。我出不来了...
江宋二府世代交好,宋挽未出生便同江行简定下婚约。二人青梅竹马,她困于后宅,一生所学不过为做江家妇准备。少年鲜衣怒马志向高远,未及弱冠便远赴边关建功立业,临行前江行简亲手为她戴上白玉簪。一句等我,宋挽便入了心,哪怕他战死沙场,她也执意抱着灵位嫁入城阳侯府。她将少年藏在心尖守寡六年,却等到江行简带着挚爱回京。少年挚爱言...
人人得知顾少爷买了一个小妻子,打不得,骂不得,天天还得哄着!过马路要牵着我的手!吃东西的第一口要先喂我!萧大小姐尾巴翘上天,收复了一块冰山还得天天教他谈恋爱,简直就是为全国人民做贡献。记者问叶小姐,请问顾先生在你眼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萧清欢衣冠禽兽!记者???萧清欢穿着衣服教我大道理,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