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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的慕容春却一脸无辜。
“你不是要写小说么?”
“是啊。”
“那你还……”
“咦。你特地坐到我旁边来,难道不是来求摸的么?”
“……”东方玉横了对方一眼,闪人!
看着媳妇僵硬的背影,慕容春乐得“咯咯咯”。
戳破女人身份的媳妇,别扭起来太可爱了,哇咔咔咔。
当然,东方玉喜欢在慕容春码字时坐在她身边,并不是“求摸”,而是为了看新写的小说。
她才不会承认:在与慕容春分开的日子,她就是那样默默买对方的书来看,从字里行间去寻她。而在那一段日子里,她渐渐成了慕容春的书迷!
作为书迷,自然第一时间想看到作者的新书。所以,对于能坐在慕容春身边,对方一面写自己一面看,东方玉是很受用的。
而显然,这个秘密很快被慕容春发现了。
所以,慕容春便开始经常拿着一叠手稿,笑眯眯来找东方玉:“最新一章哦,想看么?来,想看的话亲我一个!”
东方玉自然是又横了对方一眼,然后闪人。
于是,慕容春开始调整战略,换成了“最新一章哦,想看么?来,想看的话让我亲一个!姆——哇!”
也不管对方乐不乐意,直接啵一口。
东方玉捂着红红的脸,横了她一眼,闪人。
留下慕容春一人在那笑着咂嘴。
刚才玉儿分明没有用任何内力抵抗啊。也就是说,半推、半就也!
呵呵,前世跟着渣男也不是一无所获的,起码,跟个花心渣男天天在一起,潜移默化,追女生的功夫还是学了不少的。
两人就这么在一家边缘小镇一住几个月,平时东方玉练剑、慕容春写文,竟是说不出的默契合拍。
每日,两人醒来后相视一笑,便洗刷吃早饭,然后各自做各自的事,到了午饭时间点,两人再不约而同回来吃饭,吃完饭小憩片刻,继续各自去做各自的事。
每晚,两人检点自己一天的收获,都觉得无比充实。于是手拉手躺在同一张床上,在各自的被窝里睡觉。
这种生活,介于暧昧与恋爱之间,透着纯纯的愉悦,让两人都很舒服。
东方玉的剑法层层精进,慕容春的手稿也越攂越高。终于,慕容春的最新小说完稿。
于是,两人结了小镇旅馆的账(慕容春也不总是霸王的,至少当着媳妇的面不会),回去找慕容春以前出书的书社。
书社老板对慕容春的不忘本很是高兴,兴奋得胡子都飘起来了,当即便拨了稿酬,然后吩咐人立刻开印。
慕容春拿着一万两的稿酬,望天:“为什么我感觉对蜜蜜有点愧疚。”
“那是你的错觉。”东方玉的回答不咸不淡。
“也是。”慕容春点头。
东方玉也点头。
她才不认为慕容春知道“愧疚”为何物呢,不然也不会骗人家挂着保镖的衔、却干着打手的活、最后还拿不到报酬。临了临了,还成了慕容春笔下的炮灰素材,为她又赚了一笔。
为唐蜜蜜点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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