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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么愉快地过着。每天处理着卡拉西斯惹出来的麻烦,训练领主的军队,吃吃喝喝,偶尔去塞布林娜那里借本书识几个字。
蒙特也没觉得自己三十岁以后秃得特别厉害。有时候照个镜子觉得自己还挺帅。
终于到了一天,信使来报。邻居的庄园少主来付婚约。
哦,婚约,是有这么回事。拉莫尔老爷一拍脑袋,当初父辈们指腹为婚,约定的男孩十六岁就来迎亲。算算日子好像差不多了。
至于那孩子现在什么样了,拉莫尔也不是特别清楚。他岁数比那孩子大多了,都能当人家爹了。但是毕竟是同辈份的,互相看不上懒得搭理。这么多年也来往不多。
“来的多少人啊?”
“来的十来个全副武装的,带着四十多个农夫,还有二十多辆马车。带的行李彩礼之类的东西。”
“他们家老爷来了吗?”
“没。就看见一个小孩子带的队,也就十五六岁吧。”
“哦。”
大队车马走得慢,估计三天后才能到城里。对方已经向信使表达了来意,领主也传达了同样欢迎的意思,交由信使转达。
“十五六岁?那么小,就管理着整个庄园?”克莱蒙德表示难以相信。
那时候没有“未成年”这种观念。七岁以下也许是个孩子,七岁以后就可以干活了,穷苦人家的小孩早早地开始工作,与成年人无异。
十五六岁当领主,也不算特别罕见的事情,十五岁加冕当国王的都有呢。
但这个岁数,毕竟人生经验非常少。少年人比较冲动,想法会很极端,也很容易被人利用。这个岁数想当个好领导很难,除非有本事幸存到最后。
拉莫尔把这个消息也告诉了妹妹。女仆进了塞布林娜的房间,那时她在看书。听完消息之后眉头一皱,一言不发。
按理说年轻的姑娘应该很在意自己的婚事才对呀。侍女们都比她更关心。一群女孩在一起窃窃私语,讨论新郎官帅不帅。
“听说只有十六岁,已经是庄园的男主人了。”
“天呐,我也要跟着小姐嫁过去!”
“吵死了,都出去!”塞布林娜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打扰她读书了。
“小姐怎么不高兴?”
“还不是因为那个谁啊——”
侍女们其实也知道,大小姐在意的男人是那个三十岁的秃子。
“真的假的?他那么老,还秃。十六岁的庄园主不比个老骑士长强得多!”
“是啊,好想看一看他究竟长什么样!”
闭门两个时辰,下午的时候大小姐终于把书看完,吩咐女孩们去小花园喝下午茶。大家一起欢天喜地过去。
女孩们平日里消遣的东西就是针线活。她们等待大小姐的时候就在一起绣,现在去喝茶也带着。
她们手上捧着绣花绷子。腰间还挂一串精工打造的链子,挂着小剪刀和针线盒。
她们绣的东西不久之后会成为身上的装饰。说一个女孩“心灵手巧”,绣花的技艺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们一路上都在商量,三天后见面的时候穿哪一条裙子。
因为读书的女孩很少,没有专门的词语称赞像塞布林娜这样饱览诗书的少女。她也不屑于随波逐流,自己的裙子很素雅,腰间挂的也是书本(最近多了个蜥蜴的尾巴尖)。
绣花?根本不会。
画画倒是会的。她经常会从古书上寻找一些合适的图案,画给侍女们做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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