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都是小女孩那种带蕾丝带花边的,而且都是嫩黄、嫩红或者嫩粉的颜色。
虽然这种颜色的确看着赏心悦目。
可她实在没法想象她现在这身体穿了这种衣服的效果。
一个青筋毕露的丁丁套上这种衣物,让人乍一眼看去,肯定会觉得黎辰是个恋丁丁的变态。
偏偏黎辰没听懂明歌的话外之意,“只有这样的衣服才适合明歌穿。”
明歌叹气,“这衣服还真不适合我穿。”
“没事,我改一改就适合了。”一人一丁四处流浪的日子里,黎辰最大的爱好就是为明歌做衣服做帽子。
他这家伙手挺巧,就算明歌是一根丁丁,他也能用自己做的那些衣服把明歌打扮成个小公主。
可惜了这家伙没个妹妹,不然天天被他打扮成个小公主多幸福啊。
不是黎辰的妹妹,也不是个女孩子,所以黎辰这些衣服再美,明歌也不会感冒,更加不会觉得美美哒。
她每次看着黎辰给她穿那些衣服就觉得黎辰需要去看心理医生。
从小养到大的孩子啊,毕竟也是有感情的,明歌可真不希望他有恋丁丁癖……
明歌的身体还在黎辰怀里,她盯着黎辰穿针引线的手,斟酌着又说:“那个,辰辰,其实我觉得你该找个地方安顿下来了。”
她怀疑黎辰就是因为太孤单才这样子。
黎辰专心缝衣服,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明歌却在心底开始打算这件事了。
人毕竟属于群居的,而且黎辰如今算是个大男人了,也该找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省的总是这么变态。
黎辰忙忙碌碌裁剪衣服的时候还打死了几个丧尸。
这种事经常发生,总是会有不长眼的丧尸时不时就从四周冒出来。
习惯了这种日子也就无所谓了。
弄死了丧尸,黎辰洗了洗手后就继续帮明歌弄衣服。
车上有明歌的专属衣柜,明歌的衣服已经把那个不算小的柜子塞的满满的了。
给明歌做衣服帽子就是黎辰的日常乐趣。
衣服好了以后,黎辰在城里转悠了一圈。
可用的资源基本都被搬空,这几乎算是一座空城。
城里的那些加油站都没油了,虽然黎城的车里备用的油还有,但不能加油让他还是略忧虑。
自丧尸爆发十多年的时间里,人类从一开始的被动被咬、被丧尸肆虐,如今已经自发的组织了队伍开始清理那些丧尸,并建立一些安全屋以及交易所。
这样恶略的环境下,变异的人们越来越多。
在经历的悲惨的丧尸肆虐后,人们渐渐又开始走向了一个新的时代。
其实黎辰,也该融进这个新时代里去。
所以在黎辰把她放在副驾驶的固袋子里后,明歌说:“黎辰,广播里是不是有说出了这岭城,再往北走二百里地有个安全屋呢?你要不要去那里给你注册一个身份安顿下来。”
原生家庭的伤害有多大,或是自卑懦弱,毫无自信或是暴力成性,锒铛入狱亦或撕裂婚姻,妻离子散无数次痛彻心扉的感悟后,有的人,用一生来治愈童年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
你有血脉至尊无上?我有神魂镇压四方!你有秘法千千万?我有无上神体,变幻无常!你有无尽疗伤圣药?我自无限涅盘,越挫越勇,越伤越强!天地灵界,神魔动荡,万族林立,谁主沉浮?道心在此,神魔难阻,荡九天,诛邪魔,逍遥天地,大千世界,唯我不败!...
在晏庭萧眼中,白未晞一直是个柔弱乖巧,唯唯诺诺,仰仗他才能活下去的地下情人,直到某天两人撕破脸皮一拍两散白未晞你TM离老娘远点!!!眼睁睁看着昔日偎依在自己翅膀下的女人披荆斩棘破茧成蝶,一路过五关斩六将,问鼎娱乐圈影后,晏庭萧才惊觉自己从来没真正了解过她。某次微博通稿满天飞,话题直指刚封后的白未晞传闻白未晞高攀上商业巨鳄晏庭萧,即将成为豪门太太,这和白未晞的封后之路是否有直接联系?白未晞淡定回应不是高攀,是下嫁,晏氏在我眼里,真的算不上豪门。...
五岁那年救了他,许下成年后的婚约。二十二岁那年,酒吧门口惊险相逢却不相识,从此她顶着他家大恩人的身份,却被坑得泪流满面。哼,黑脸总裁竟然敢把她的仇人当做小时候的她,之月一怒之下带球跑路。某日,粉嘟嘟的小包子气呼呼地指着某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爸比,想追妈咪请排队!正月夫妇,霸气来袭!本书先坑后宠,后期女主变强,男主妻奴德行,慎入小心出不来!...
现代女孩赵芳儿一朝穿越到七十年代,什么?吃不饱,睡不好,买个东西要钱还要票,连出门都要介绍信?!幸好空间在手,钱票?古董?全跑不了,再迎娶一个高富帅,嗯谁说穿越不好?明明这日子美的不得了...
桑榆是一个有阴阳眼的女孩,八岁的车祸后,就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东西,时常会对着空虚处说话,微笑,给人留下了奇怪的印象,等她发现了自己的异常,身边也没有什么朋友了。穆容白天是扎纸店的老板,为活人服务,赚些钞票,养活躯体。晚上是代理死神,为地府服务,积攒阴德,拯救母亲。由于看透了生死轮回,穆容的性格寡淡,没有朋友,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