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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失前蹄入土坑,血染战袍透钾红。冲锋陷阵为救主,置之死地又得生……”
“好!好啊!”众军士齐声叫好,叶小天大力鼓掌,听得眉飞色舞。
正唱秦腔的这位是县学里一个杂役,生得那模样有些像张飞,此刻唱的却是赵云,不过秦腔里的赵云,听起来那腔调倒也依旧像张飞,大家有得乐子就好,自然连声叫好。
向驿丞坐在一边闷闷不乐。他固然不大瞧得上驿丞这个职位,时不时还要自怨自艾一番,觉得十年寒窗,踏入仕途后每日里只干些迎来送往的活计未免屈才。
可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在其位时总觉得这里也不好,那里也不对,真个被人免去了职位,思及未来,又不免满腹悲怨,这一遭被拿去京城,恐怕这官职是丢定了,今后该如何是好?
叶小天扭头瞧见向驿丞坐在那儿长吁短叹的模样,便走过去,在他一旁的石辗子上坐下来,笑道:“向驿丞还在忧愁前程之事?”
向驿丞愁眉不展地道:“向某比不得你叶大人呐,您那是金子打得铁饭碗,上边还镶了钻的,向某这个瓷饭碗,一旦打碎,可就没得饭吃了。”
金子做的铁饭碗,上边还镶了钻……
叶小天努力想了想,还是想不出那是一副什么形象,干脆不去理会,只对向驿丞笑道:“叶某之所以如此能寻乐子,倒不是因为端了一只金饭碗,而是有些事你愁也没用,何苦为难自己?”
叶小天道:“丢了官本就够倒霉了,再自己为难自己一番,一旦愁出病来,还不是自己难过?难不成朝廷见你知道悔过,就把你官复原职?”
向驿丞叹笑道:“说好听点儿。大人您这叫想得开,心胸开阔,说不好听点儿,那就是没心没肺啊!”
叶小天哈哈大笑,用力一拍向驿丞的肩膀道:“不过说起来,你有绝技傍身,也真不用愁的,叶某京城的御宴吃过,南京的国宴也吃过,在贵阳。山珍海味、世上珍奇都尝过,要说味道,还没有似你做的家常便饭可口。”
一谈起饮食,向驿丞就眉飞色舞起来,当即振奋道:“这倒不是向某吹牛,向某如果肯做厨子,南北两京那些名厨全得靠边儿站!想当初在北京城的时候,有一次向某与人去白云楼饮宴……”
向驿丞忘了难过,开始向叶小天滔滔不绝地吹嘘起来……
……
拴柱是个七岁的孩子。生得虎头虎脑的。
这么大的孩子,精力最是旺盛,每日里撩猫斗狗,就没个消停时候。这不。今天拴柱从大枣树爬上去,再从枝干爬到房顶上,和邻家孩子跑来跑去的玩耍,把左右邻居家的屋顶踩碎了六七片瓦。气得他老娘狠狠打了他一顿屁股蛋子,又罚他在门口揪着自己耳朵下跪。
堂屋里,爹、娘还有他的小妹妹正在吃饭。拴柱揪着自己的一对招风耳,探头探脑地往屋里瞅了一阵儿,他娘也不理他,他爹只管呼噜呼噜地喝粥,只有他三岁的小妹妹,不时朝他扮鬼脸儿。
拴柱无趣的很,跪了一阵儿,注意力便转到了地上几只蚂蚁身上。那几只蚂蚁推着一小块馒头碴儿,正在向它们的巢穴进发,拴柱玩心又起,捡起个小木棍,帮着它们撩拨起来。
拴柱跪趴在地上,挑动着馒头碴儿,正乐不可支地看着那些蚂蚁惊慌地追来赶去,忽然发现面前多了一双靴子。那是一双高跟鞋,鞋面是绿色织锦,鞋面上绣着一对戏水鸳鸯,很精致、很优美。
拴柱不知道这鞋的名贵,但他认得这是绸缎,他娘有一件绸缎小衣,那是当初成亲时娘家陪送的最昂贵的一件嫁妆,有一次他用脏兮兮的小手摸了两把,被他娘好一顿打,所以对这闪闪发亮、柔滑如油的丝绸缎子记忆犹新。
拴柱仰起头来,就看见一个美丽的小仙女笑盈盈地看着他弯下腰来。她这一弯腰,那尖尖的下巴,明媚的眸、长长的睫毛,更加具有一种特别的迷人味道。
拴柱还是个小屁孩儿,感觉不到女性的魅力,但是对于美,不管什么年纪的人,都是有感觉的,拴柱吸了吸鼻涕,自惭形秽地缩了两步,生怕不小心碰脏了人家闪闪发光的裙子还有那双昂贵漂亮的高跟鞋。
小仙女儿说话了,说话之前先眨了眨那双迷人的眼睛,声音像黄鹂鸟儿一般悦耳:“小弟弟,你好啊,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家,以前是一个叫叶小天的人住的?”
拴柱呆呆地看了小仙女半天,扭过头去,冲着屋子里喊了一嗓子:“娘啊!”
拴柱他爹和他娘先后走了出来,看见这位漂亮的不像话的小仙女儿,看到她一身质料华贵的衣裳,还有院门口站着的两个锦衣华服的下人,一时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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