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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善良,奈何庄舞剑逼我为曹贼。”
千帆先生又想到了这句话。
唉。
一声幽幽叹息后,李千帆懒洋洋的迈步下楼。
看到他后,林秀妍的眼里攸地浮上了,最最真挚的臣服!
没来魔都之前——
林秀妍以为崔林值,才是天下最出色的男人。
足足三分钟啊。
有时候甚至,都能突破三分五十秒的大关!
可来到魔都之后——
林秀妍才知道此前的那么多年,她身为女人,绝对是白活了。
崔林值是以秒来计算。
她这个主人却是以“半小时”,为计量单位。
“主人。”
等李千帆坐下后,林秀妍立即跪在了他身边,眼眸开始发亮,心跳开始加速,血液循环开始加快。
贱人蛊又开始活跃了起来。
可能是这种蛊虫,也知道今晚是一周之期的最后,因此活跃的格外厉害。
李千帆低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李千帆在吃饭。
林秀妍也在吃饭。
天越来越热了,吃个饭都这样费力气。
大汗白流的——
一个半小时后,烂泥般瘫在案几上的林秀妍,才爬起来开始收拾碗筷。
然后去放洗澡水。
李千帆泡在浴缸内,闭上眼享受着这种难得的惬意。
“主人。”
林秀妍凑在他耳边:“我明天就要走了。下次再见,得三个月左右了。我诚挚的邀请您,能去汉城。我现在就开始殷切的盼望,三个月后的汉城一周了。”
“嗯。如果手头没事的话,我会去汉城。”
李千帆嗯了声,说:“送你去机场后,我也得走了。”
顿了顿。
李千帆睁开眼,看着天花板,无端的叹了口气:“唉,这次在魔都的时间太久。离家的时间,也太久了。”
是的。
李千帆来魔都时,四九河边的柳树还没发芽。
可等他再次回到四九后——
河边柳树的枝条,已经妖娆的随风飘摆。
竟然给了他一种,转眼间已经是百年的强烈错觉。
“千帆哥哥,你发什么呆呢?”
汤小妮那悦耳的声音,从李千帆背后传来。
站在小河边的柳树下,远眺斜阳尽头的李千帆,闻言回头看去。
戴着白色棒球帽,黑色大背心,牛仔短裙,脚踩黑面白底板鞋的汤小妮,双手捧着一个冰激凌,就俏生生的站在他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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