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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前世今生,风轻雪吃过野兔肉,可没吃过野猪肉。
在乡下老家的时候,每逢秋收的季节,老家族中的叔伯兄弟忙完了,或者夜间总会骑着瘦长的摩托车,驱使瘦长的细犬,漫山遍野地逮兔子逮野鸡。
他们不为名不为例,逮到的野鸡野兔子多得吃不完,就送左邻右舍尝尝鲜。
野兔肉嫩,野鸡肉柴,吃的是个野趣,味道确实不错。
不过,风轻雪倒是听族中长辈说过年轻时围剿野猪的故事,有个比自己祖父年纪还大的族伯左腿就是被野猪顶断后落下的残疾。
他们都说,打来的野猪剥皮那叫一个费事,煮肉那叫一个废柴火,吃肉都费劲。
“我没见过野猪,也没吃过。”风轻雪回应陆江。
陆江打蛇随棍上,“等我回部队,侥幸打到野猪就找人熏制,给你寄一点。”
“那怎么行?”风轻雪可不觉得自己有这么大的面子,“陆江同志,打野猪那么辛苦又有风险,千万别因我这句话就去冒险。你们是军人,职责是保家卫国,而不是为了满足我这个小小女子的口腹之欲。何况,我并不想吃,就是对野猪有点儿好奇。”
陆江嘴里含糊应着,心里却决定回部队后抽空去山里为民除害。
难得可以近距离地接触,陆志远嘴巴也没闲着。
“丫头,你平时都爱看什么书?”陆志远坚信风轻雪是个有内秀的姑娘,也没打算问她能干什么家务,出工能挣几个工分。
如果不是新中国成立后打破阶层,陆家现在即使没有大富大贵,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陆志远养尊处优了半辈子,骨子里带着读书人的脾气。
风轻雪看了王正国一眼,见他点头,表示自己在陆志远跟前可以实话实说,就笑着开口道:“我没正式上过学读过书,全靠从废品收购站里淘来的课本书籍自学。我记得上扫盲班时,老师教导我们说读书可以明理,所以我一直没有放弃自己。陆叔问我喜欢看什么书,那我喜欢看的书就多了,诗词歌赋文学典籍,就没有我不喜欢的。”
到这里,风轻雪顿了顿,接着道:“现在的情况太复杂了,我胆儿小,导致我从不在外面说自己自学课本,也从不说自己爱看什么书。”
她最爱看的书莫过于四大名著,莫过于占据半壁江山的《红楼梦》,可能说出口吗?
虽然没有得到明确的回答,但这些就够了,陆志远心里非常满意,能这么说,就表明眼前的姑娘真的是饱读诗书,而且性格谨慎。
现在的时代,确实需要谨慎。
陆志远还想再说什么,却发现牛车已经到草湖大队了。
“你们就别下去了,在这儿等着,我送雪回家。”王正国想得比较周到,他这么开口,陆志远和陆江没有异议,哪怕陆江很想亲自把风轻雪送到家,可是得注意影响。
王正国是亲舅舅,送外甥女回家没人说闲话,陆江则不是。
要是二人定下来了,陆江送风轻雪回家,别人自然没有话说,可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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