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二六章你看它多喜欢我
族长淡淡一笑,“当然不用,千年虫支持只吃蜜。”
叶恋雪又是一惊,缓缓点头,“那就好,我可不想养个吸血的怪物。”
族长又拿了干净的碗过来,叶恋雪准备好了血水给龙墨森灌进去,就一直守在床边。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去,半梦半醒之间,感觉到有人在敲她的头,坐直了身子才发现,天已经大亮,龙墨森就坐在床边看着她,笑得很温暖,“怎么不上床睡?”
叶恋雪松了一口气,还是问道,“你还认识我?”
龙墨森笑着点头,“你化成灰我都认识你。”
叶恋雪起身,也坐到了床边,“你知不知道,你昨天中了阿玲的情蛊,对她可殷勤了呢,都不认识我了,你是喝了我的血才清醒过来的,你要怎么报答我?”
说着,她伸出食指给他看,伤口已经结痂了。
龙墨森轻轻握住她的手指,鹰眸隐隐含笑,“我以身相许可以吗?”
叶恋雪甩了个白眼过去,“谁稀罕你。”
两人手说笑笑已经洗漱妥当,下楼用早膳。
叶恋雪又跟族长再三确定,终于死心接受现实,这个寨子里根本就没有会巫术的,那些暗炽的人会的都是巫蛊之术。
早膳过后,两人便跟族长和族长夫人告别,龙墨森又留下了两个金元宝,族长却不肯接受,最后两人诚恳地道了声谢谢,便离开。
经过阿玲的竹楼前,她正从里面出来,看了眼龙墨森,又看向叶恋雪,依旧那么邪恶,看向叶恋雪之时,眼神更是怨毒至极。
叶恋雪心跳漏了半拍,牵着龙墨森大步离开,翻山越岭上了马车,又是半个月的路程,回到了京城。
离开寨子的时候,族长给她找了个瓦罐,叶恋雪就将千年虫放到了那里,又弄了些蜜,每天喂它一些。
回到了服装店,她便将瓦罐放到了客厅的茶几上,打开瓦罐的盖子,千年虫立刻摇晃着触须,像是在跟她打招呼。
龙墨森轻笑一声,走过去坐下,“你这趟没白去,还弄了个宠物过来。”
叶恋雪得意洋洋,“你看它多喜欢我。”
起身又弄了蜜过来放进去,叶恋雪便将盖子盖上,活动着已经僵硬的脖子,疲惫地说道,“我要好好睡一觉,你也休息一下吧。”
龙墨森微微一笑,“我先回王府了。”
叶恋雪点头,摆摆手,“回去吧,回去吧,我实在是累了,不送你了。”
话落,她已经躺到了床上。
龙墨森轻轻地应了一声,满目宠溺,轻轻退出了房间,将门关上。
叶恋雪一觉睡到了傍晚,睁开眼睛之际,晚霞已染红天边。
打了个哈欠,她起床伸了懒腰,穿鞋下床出去,又看了眼千年虫才放心出去买菜。
再次回来,远远的便看到胡同口停着的那辆豪华的马车,红唇微微勾起,叶恋雪大步回去,一进院子,多乐果然站在门口,看着她笑,“恋雪,你回来了。”
叶恋雪笑着走上前,开门,两人缓步而入。
多乐侧头看着叶恋雪,“应该是没找到那个巫师吧?其实我也不是很确定。”
叶恋雪神色之间闪过浅浅的失望,“对啊,没找到,不过没关系,就当旅游了,那个地方很美的。”
8岁时,林羡遇见萧菀青,被美色迷了眼,一句童言被人调笑多年阿姨你好美,我想嫁给你。后来,自以为早已忘怀的林羡再遇萧菀青,她的心跳又开始不停提醒她我好喜欢她。多年后,萧菀青被吃干抹净了才知道,原来软萌的小白兔长大了不是大白兔,而是狡猾的大灰狼。如果你说年少的爱恋像风一样捉摸不定,那我愿,余生以为期,长逝入...
医圣传人回归都市!他武功卓绝,崇尚暴力,拳头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他医术超群,针灸无双,小小银针足以起死回生。他算命卜卦,无所不能,成为无数绝色美女的梦中...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
霍格沃茨是个奇怪的地方。整容失败的魔王求职遭淘汰。套着两层羊毛袜的白发老头,夏天还嫌冷。从不洗头的魔药教授怕秃顶,钥匙管理员爱撸龙!威廉本想平凡度过七年,直到那夜,学院休息室的门把手被偷走(书友群号605848137)...
因帝经死,因帝经生重生的炼丹天才背负血海深仇,修炼大帝古经,追寻复仇之路,逆境中前行,绝地中求生,终成一代战帝,傲视万古,主宰宇宙八荒!埋复仇之心,修逆天之力...
身在灵气复苏的武道时代,却拥有了去往修仙世界的能力!苦于没有习武资质的方正表示不练武了。我修仙!!!什么?修仙世界已近末法,灵气稀缺?天材地宝匮乏?能自如穿梭两界的方正表示,我们这旮沓刚灵气复苏,一切都不是问题。反派救命,有人作弊啊,修仙的欺负我们练武的,还有没有天理了?PS已有精品作品无限之配角的逆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