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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人生难得一场醉(第2页)

可是有句话说的不错,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沈炼便是很少人中的一个。

等他一如既往来到客栈大厅时,白玉飞已经上了工,除了比别的伙计看起来更勤快之外,实是没有人瞧得出这是名震天下的大盗。

当你飞得越高,便会越享受在地上的脚踏实地。

白玉飞的武功不算绝顶,可沈炼相信,十年、二十年后,他怕是能登峰造极了。

可惜却与仙道无缘,这并不是一个值得伤心的事。

因为世上绝大多数人不但与仙道无缘,也与江湖无缘,只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个而已。

吴管事递给他一个请柬,那是沈若曦诗会的请柬。

紫色的请柬,代表着尊贵。

******

沈若曦办的诗会,那自是惊动满城。

也是寒冬清苦,没什么娱乐,本来沈若曦只邀请了几位相熟的大家闺秀,浑然没有料到竟会如此受到热捧。

那梅花诗会,举办的是沈家一处庄园,当天当真是人潮涌动,宝马雕车香满路,一夜尽是鱼龙舞。

有才子佳人,有富商豪客,但绝无普通人。

因为寒冬清苦而无聊的人,绝不会是还在为生活奔波的普通人。

穷人的烦恼,绝不会是在于找不到什么可以娱乐,因为你穷的时候,当真是哪怕晚上吃上一块肉,喝上一杯酒,都是莫大的享受了。

沈若曦当然不是穷人,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做贫困。

少女的情怀是充满诗意的,只是穷人家的少女,纵有诗意,也无法表达。

沈若曦很幸运,她不但能做自己想做的,还有人帮她做。

区区青州府,本来就是文学荒芜的场所,盛会到了尾声,也没有出现什么惊人的佳作,可是大家的情绪都已经高涨起来。

“冰雪林中著此身,

不同桃李混芳尘;

忽然一夜清香发,

散作乾坤万里春”

婉转清吟,却掩饰不了诗中的清傲。

此诗一出,满座之人,皆失颜色。

纵有几分才学的士人,面对这注定流传千古的七绝,亦不得不为之俯首。

诗歌的魅力,在于可以跨越等级的界限,跨越贫穷与富贵,甚至跨越不同文化。

每一个人,生来本性并非浑浊,只是从先天到后天,受了红尘,才会对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斤斤计较。

一首千古绝唱的魅力在于,能打动大多数人,感受到自身本性中美好的一面。

沈若曦在高台上,带着面纱,这首诗是她故意放到大家情绪高涨时放出来,立竿见影取得瞩目。

诗意清幽冷淡,纵然已经背的滚瓜烂熟,此际再听到,她也不禁怅然。

她觉得对这位表哥,她又多了点了解。

只可惜沈炼不在旁边,她的目光一一向前方扫去,沈炼亦不在台下。

却没注意到,一株梅花之后,有人朝她挥手,转身便走,消失在冬夜里。

已经腊月末尾,立春将至,怕是春暖花开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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