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外人觉得此人杀人凶狠,气势高昂,干掉剩下的敌人也不过是时间问题。实际上并非如此,他气息虽浑厚,但已经续接不上了。
伤势过重、流血过多、武胆之气耗尽,敌人还在源源不断增员,怎么看都处于劣势。
想且战且退?
也不看看敌人给不给退路。
沈棠道:“他就是窃我珍宝的恶贼!”
翟乐越发不解:“你说那位被围攻的?”
沈棠点点头,木然的表情多了几分微不可察的委屈,气道:“偷我东西,还不止一个!”
(`?′)=3好气啊!
真想杀尽天下窃贼!
翟乐见沈棠神情不似伪作,有些犯难——他挺欣赏那位英姿,但偷窃是人品道德问题,自己跳出去救人不太好。就在他纠结的功夫,一道赤红刀光带着爆音,从天而降。
目标直指被围困的“窃贼”。
“卧槽,十米大刀???”
沈棠蹲在暗处,双手搁膝头,仰头看着刀光落下,惊讶得连粗话都爆出来了。目睹刀光携带着的巨大力道,将“窃贼”脚下房屋一劈两半,只留下一道半米深的刀痕。
“窃贼”在刀光出现的一瞬便感觉到了致命威胁,不假思索,单手扼住一名敌人朝刀光丢出去,自己则侧身跳开。那个倒霉敌人在半空爆开一大团血雾,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
随着刀光散去,一个身穿甲胄的壮汉身形快如闪电,双手持着雁翎刀杀向“窃贼”。
这一刀蓄力已久,重若千斤。仅一个照面,巨力便将重伤力竭的“窃贼”打飞出去六七米,砰得巨响,砸中附近民居窗门,干脆利落。随着室内木器碎裂,扬起阵阵灰尘。
几息过后,那名“窃贼”呕出一大口血,手指颤抖着从废墟中爬了起来,浑身浴血,灰尘满身。他呸一声,将混合着泥土的血沫吐出,目光凶狠地看着雁翎刀壮汉:“是你?”
后者也不急着拿下他,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做最后挣扎:“是我,来送你上路。”
说完,其他人也围了上来。
翟乐叹道:“此人要完了。”
看得出来这人武胆等级不低,但武胆再强也经不住高强度激战,伤势这般重,体力和精力都跟不上。更别说这会儿还冒出来一个武胆等级同样不低,但状态全盛的追杀者。
即便翟乐跳出去也挽回不了什么。
他正惋惜,谁知一缕狂风从身侧掠过,余光只来得及瞥见一道熟悉身影在视线内消失。
翟乐心下大惊,循着狂风的方向,只看到沈棠迅速远去的背影——
沈郎君居然不管不顾冲杀出去了!!!
手中长剑一挥,一道无形透明的剑气携着爆音,劈天裂地般在雁翎刀壮汉和“窃贼”之间划下一道十数米长的剑痕。至于剑痕路径上来不及闪躲被劈开的人,她管不着。
这一变故惊动了两方人。
重伤欲倒的“窃贼”蓦地一惊,心底泛起些许喜色。他仰起头,正好看到一道雪白身影如风般从林间冲出,剑锋指向雁翎刀壮汉。
怒不可遏:“尔等也要觊觎吾之珍宝吗?”
------题外话------
_(:з」∠)_早上没精神码字,中午吃完饭就困,下午起来三点多,唉,这一天过得真快。香菇先去洗发店洗个头,剩下两章晚上发。
一夜改变了一生。她从女孩蜕变为了女人。再从盲人按摩女变成了未婚妈妈。后来,那夜的男人腹黑回归,她成了他眼中的猎物,再也逃不脱。那时她方知,她的缠绵只归他所有,有些缘份,注定是在另一个错过中许了轮回。...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南山每晚总有两个小时,灵魂会附到相识人的物品上。有一天晚上,她成了男友的手机。结果半个小时前对她道过晚安的人,正在和一个娇滴滴的女生聊天。在听清楚他们明天的约会时间地点后,她让手机强制关机了。南山呵呵,不想听你们谈情说爱。一年后,南山与某人确定了恋爱关系。某人兴致勃勃,诱哄道要不要先验货?南山不用。穿成他家花洒的时候,就把他有几块腹肌都数的清清楚楚这种事情她会说?...
我从山上来,入世自逍遥。这位小姐姐,我观你面带桃花,眉目含春,和我正是般配。什么,流氓,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当流氓的,小爷长得这么帅,走到哪里都担心被...
这是东汉末年的时代,又不同于记忆中的那个东汉末年。当三国演义的撒豆成兵成了真,最强鲜卑,最强契丹,最强蒙古,最强女真,最强突厥,盘踞在汉室的塞北之地,对大汉疆域虎视眈眈。零散的召唤异族势力,更散布大汉边陲,谁说开局不利,就不能染指大好江山?金戈铁马的战场,热血沸腾的争霸,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主旋律,这里是属于最强者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