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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茉记得,刚认识的时候,孟寻还是个因为家中变故,被迫回国读初中的小屁孩。
那时,他中文都说不利索。只因他母亲和简茉的母亲有几分交情,简茉大一暑假便被请去了孟家替他补习。
那时,孟寻的父亲刚去世,他母亲带他回来和一帮堂兄弟争家产,每天都鸡飞狗跳的。
那时候,简茉还很心疼这个孩子。
如今他长得太快了,这个身高得有一米九了吧?要是在大街上遇见,简茉都不敢认。
“你是吃了史丹利吗?长这么快?”
既然来人是孟寻,简茉心里的警报解除,顿时放松下来。
她屈起双腿坐在床上,还有兴致跟孟寻开玩笑。
孟寻不解:“史丹利是什么?”
是化肥……
简茉不敢说,憋笑咳了一声,扯谎道:“一种补品,吃了能长高。”
“那我不需要了,我还小,上周体检医生说还能再长呢,倒是你,六年了也没有长高。”
孟寻也学她踢掉鞋子,屈膝坐在床上,往她的位置靠了靠。
不知怎么,简茉瞬间紧张了一下。
孟寻跟她学中文的时候,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两人是不讲究什么社交距离的。可现在,不知怎么,简茉下意识地把他当成了一个异性,不动声色地往一旁挪了挪。
“诶,我刚救了你,就这么对你的救命恩人?”孟寻察觉出了简茉的躲闪,眉头一皱,不满地看她。
被孟寻盯着,简茉不由地又仔细打量了他一下。
浓眉深目,高耸的鼻梁,下颌的线条像漫画里才会出现的。哦,是了,他有四分之一法国血统,自然更深邃一些。
如果说过去孟寻只是个漂亮小男孩,如今真是个英俊的男人了。
他小时候挺顽皮的,如今,这份顽皮变成了桀骜不驯的气质,还挺有魅力。
“男女授受不亲。”简茉道,又往旁边挪了挪。
“小时候不是你把我抱腿上哄的?”孟寻才不管她躲不躲,又凑过来。
还有这个时候?她怎么不记得?
“你现在长大了。”简茉说,赶忙转移话题,“对了,你昨天怎么救的我,那两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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