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的,这一世,陆扬选择的第一本作品,就是末日流。
主角陈峰本是一名成绩垫底的高三学生,对课本没有兴趣,上课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睡觉。
唯一的特长,就是从小随爷爷习练的家传刀法,不过,这一特长,平日里,根本就无用武之地。
直到末日来临。
异空间在未知的原因下,莫名地与地球所在的三维空间发生重叠,无数恐怖怪兽出现在大地与天空之上。
灾难发生的一周内,全球绝大部分城市就相继沦陷。
人类,瞬间从霸主位置,跌落深渊。
异空间的怪兽,几乎在一周之内,就摧毁了人类的文明。
幸存的人类,不得不苟延残喘。
陈峰所在的小城也没能幸免。
直到这个时候,陈峰家传的无名刀法,才终于派上用场。
……
这便是陆扬对这个故事的初步架构。
这样的故事,在2003年,不多。
重生之前,陆扬最擅长的便是写这类杀戮为主线的故事。
可惜,临近陆扬重生的那几年,杀戮流的网文,已经江河日下,官场类、都市类、医术类的轮番主宰,喜欢看杀戮流的读者也多半选择那些白金大神的作品。
不过,现在是2003年,杀戮为主线的小说,正当其时。
陆扬嘴里含着香烟,手中铅笔唰唰地在稿纸上写着,偶尔停下片刻,或斟酌字句、或构思情节。
陆扬没有第一时间写大纲。
这是他的习惯,在写大纲之前,他习惯先写好作品的第一章。
因为第一章写好之后,主角的性情、爱好,以及特长差不多都成形了,再以此来写大纲,会容易很多。
因为暂时没钱买电脑,所以,暂时陆扬只能像重生前刚开始写小说那样,用手写,写在稿纸上。
陆扬的文字,并不出众,和他的人一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已。
但重生前第一本作品百多万字,前半部分全是他手写的,所以,写字的速度非常快。
每一个字都只有一笔,上一个字连着下一个字,基本上,一个段落从第一个字开始,笔尖落到纸上,会连写到这个段落的最后一个字,中间不会有任何的间断。
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多字,都被他简化了。
很多字,只有他本人才能认出,别人就算是连蒙带猜,都无法辨认出来。
不过,陆扬不在乎。
这是他的手稿,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让别人去看,只要往电脑上输入的时候,自己能认得出来就行了。
写稿的时候,陆扬很专注。
很快就物我两忘,眼里只有眼前的稿纸,脑中想的全是关于故事的情节,一个多小时后,第一章7张稿纸写满,陆扬才停下手中铅笔,随手把铅笔扔在面前的稿纸上,吐掉嘴里早就烧完了的烟蒂,拿起旁边的茶杯,拧开杯盖,抿下一口早就变凉的茶水。
第一章的初稿算是写出来了。
故事主角的性格、特长、以及成长环境,甚至第一女主角,都已经写出来了。
[最野的玫瑰,躁动无人区]初见,温弦一眼就看中了陆大队长。垂涎欲滴。温弦嗯?怎么才能泡到你?是麻袋还是甜言蜜语。陆枭叼着烟,冷漠道你是风光大明星,我是这鸟不拉屎无人区的队长,穷得很,你看中我什么?温弦我喜欢看你是怎么顶撞我的。陆枭一哽。燥了脸,无情走人不知羞耻,想都别想!隔天。他心血来...
他镇守北境之巅,麾下热血男儿千万,名扬四海,然十年低调,无人识其身份!他破釜沉舟,最终一战荡平敌寇,镇御万敌,保我泱泱大国锦绣山河,万世太平!他归田卸甲,...
那年,大唐的军队向西走得很远...
都说婚姻要门当户对,堂堂帝国总裁怎么娶了个穷妻?冷傲低调的温庭域vs市井小民顾念念。他是a市最有权势的男人,而她只是普通得扔到大街就再也找不到的女孩。他们的结合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他把她宠得上天入地,让所有人都艳羡嫉妒。所有人都说温庭域只是玩玩,总有天会把顾念念给像扔垃圾一样扔了。然而婚后,他将她从一个平凡的小市民...
我在很小的时候经历了凶煞的百日关,但却因此因祸得福,拥有了一双奇特的阴阳眼。阴阳眼不是透视眼,却能够看清百鬼。...
整整三天,他强势索取,她默默承受。他滚热的气息洒在她耳际记着你是我的女人!永远都只能是我的玩物!他用最残忍的方法折磨她,也用最甜蜜的方式宠爱她。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