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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料跟珠宝不一样,珠宝一旦切割开就变不回整体,布料却可以通过缝纫将碎片拼接到一起。
当蚕丝布料拥有除美观舒适以外的功能后,它的使用价值就有了变化。
从单纯的衣物,变成了贴身铠甲或魔法道具。
正常人不会花一千金币去买一件丝绸衣服,冲着它的防护能力来买它的人,肯定会选择更经济实惠的购买方式。
布料说到底是消耗品,就算它再坚韧,也有磨损的一天。
而且蚕丝再生周期短,比起昂贵宝石十万百万年的形成时间,它的再生时间可以忽略不计。
知道这一点的人,不会为丝绸花太多钱。
这是世上附加价值最贵的东西,永远是纯粹的观赏物,除此以外,要么它能贮藏财富,要么它能彰显身份地位,否则都不会太值钱。
想要稳定地把丝绸卖出高价,还是要回归奢侈品的本质,强调它“美”与“稀缺”的特性。
思索片刻,罗薇道:“手帕丝巾都不单独售卖,只有买到披肩或长裙,才能赠送两条手帕。”
“丝绸得来不易,须以魔纹养育才可出丝,价格不宜太低。”
提姆和巴顿都震惊地张大了嘴,这丝绸,竟然是用魔法养育出来的,难怪这么美丽坚韧。
任何东西,只要一沾上了魔法,对普通人来说都是高不可攀的东西。
罗薇小姐不卖便宜的手帕,他们万分赞同,这么好的东西裁成一方小手帕岂不是可惜,做衣服的边角料裁点下来就得了,哪里值得专门去卖?
罗薇继续说:“一条丝绸披肩就定价三百金币吧,一条丝绸睡裙定价五百金币,产量稀少,限量发售。”
“披风斗篷都不卖,我自己穿。”
“外衣长裙不接受定制,一年只卖三件,只有买过丝绸睡裙的顾客才有机会竞价购买,到时候发邀请函出去,告诉他们丝绸长裙底价一千金币,谁出价高就卖给谁。”
巴顿和提姆听得心潮澎湃,一年只卖三件,还只卖熟客,竞价出售,那样的场景该有多气派!
想想吧,全西原的大贵族大商人都汇聚到一起,只为争抢那三条裙子。
这是最能彰显身份地位的场合,买下裙子的人会被所有人艳羡。
大家族也需要时不时露个面显露一下家族底蕴,才不会被人遗忘,想要给自己抬身价的人绝不可能错过这样的机会。
“还是罗薇小姐有见识,我们商人目光短浅,想不到这么深,都按您说的来!”巴顿立刻吹捧道。
提姆:……说自己目光短浅就行了,别把他也带上,不是所有商人都像他这么谄媚。
不过,能想出这种主意的少女,确实有几分本事。
提姆自信地想,这位罗薇小姐要是真的会做生意,她肯定知道应该选谁来帮她售卖丝绸。
在卖东西这块儿,行商可比坐商强多了,哈金斯商铺不过是希瑞亚的一个小平民,他有胆子跟那些大贵族打交道吗?
丝绸这样的奢侈品,还是得他提姆来才行!
两人都眼巴巴地望着罗薇,等她给出明确的答复,好跟着她大赚一笔。
罗薇把两人的神情尽收眼底,她敛眸笑了笑,停顿了几秒,才抬眼扫过提姆,看向巴顿·哈金斯。
“哈金斯先生,如果我把丝绸交由你来纺织和售卖,你有办法剪断丝线吗?上面留那么多线头可不行。”
巴顿老脸一红,他一开始确实没办法,但他不敢跟罗薇说,怕罗薇觉得他没能力纺织蚕丝布料。
后来他的儿子巴尔克和他的同学温妮一起帮忙砍断了纺织机上的蚕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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