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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傻子呀(第3页)

推开院门,潘远躺在门前的凳子上闭目养神,袁九抱着膀子守在旁边,一双细缝眼冷冷的盯着他。正屋的回廊下,况夫人与菜儿坐在一起绣着女红。

于野径自走向客房。

“喂,吃白食的,用了早饭没有?”

又是菜儿,那丫头一点也不消停。

于野只当没听见,进了客房,“砰”的关上门,走到桌前坐下发呆。片刻之后,他将陶碗、朱砂、酒壶与剩下的符纸摆在面前。

几日前在药栈遇到的男子说过,海外仙门炼制符箓,用的是灵兽的皮与灵兽的血。朱砂所画的制符,根本不入高人法眼。由此想来,尘起与蕲州高人所祭出的火符,应该便为灵兽的皮、血炼制,只因当时不懂而未曾留意罢了。倘若依照此法炼制破甲符,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也没有灵兽的皮与灵兽的血啊。

狼皮,应为通灵之兽,画符所用的狼毫笔,便是取其通灵之意。而一时半会儿,根本找不到狼皮。所谓的灵兽之血,或是狼血,更是无从找寻。而苦苦琢磨了多日,又岂能半途而废?

于野在陶碗里倒上一点朱砂,加了酒水,遂又咬破指尖,滴了几滴血。

典籍中说,人乃万灵之长。人血,应该远胜于灵兽之血吧?

而修士的血呢,是不是更加厉害?

于野以自己的鲜血调制朱砂,看似别出心裁,或独辟蹊径,实则是被逼无奈。但凡精通制符之法,何必这般瞎折腾。咬破手指头,谁不疼啊!

于野铺开所剩不多的几张符纸,拿起狼毫笔,却发现手指的血口已然愈合,他没有半点欣喜,反而暗暗叫苦。

倘若滴血不够用,还要再咬一口手指头?

于野抛开杂念,屏息凝神,执笔蘸上朱砂,以真气灌注笔端,默想着破甲符的符图,遂锋走龙蛇一气呵成。

他放下手中的狼毫笔,拿起符纸凝神端详。

血红的朱砂鲜艳夺目,整张符图依然看不出任何瑕疵。而如此完美的破甲符,怎会就没有用处呢?

于野一边察看着符纸,一边默念着口诀。正当他揣摩参悟之时,手上“轰”的燃起一团火焰。他吓得急忙甩手,火焰倏忽而灭,而符纸已消失不见,只剩下一团灰烬落在地上。他怔怔默然半晌,忽然咧嘴笑出了声。

“嘿嘿……”

破甲符,是真的。符图,也无误。

以人血画符,极为灵验。之所以功亏一篑,因为符纸承受不住符图的法力。只要找到兽皮替代符纸,他的破甲符应能大功告成!

便于此时,季颜推门走了进来。

“咦,难怪小姐说你傻了,躲在房内偷着乐什么呢?”

“我……”

“我不管你傻不傻,且记住了,明早启程,过时不候啊!”

“明早启程?”

“你若另有打算,敬请自便!”

“又是掌柜的交代?”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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