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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宝儿走后的很长时间,每天晚上我都尝试想象她在我身边,可是我手脚冰冷无法去拥抱自己。或许这一切都只在我的幻想里,包括我们曾在一起,我们是在一起过的,我们有很多时间在一起彼此说话,我们肌肤相亲一起入梦,她的眼睛里经常出现一种锐利的疯狂,我会记起她的脸,清晰异常但一闪而逝,了无踪影。她睡在我身边,她的腿缠着我的身体,她的呼吸缠绕着我的呼吸,她的头发缠绕着我的肩,她的手臂缠绕着我的胸口,这种姿势让我感到温暖,与欲望无关。
一切不可避免落入意料之中的俗套,一切都能预料到,酒肉生活,一些不出丝毫意料的婚丧嫁娶,所有人依然做着蠢事,笑着孤独着冷漠着。这无边无际的青灰色发白的太阳,这样的天气也叫人绝望,又是一年,荡然无存。而我现在最想要的无非是梦到我们走散了,惊醒后发现冬宝儿竟然就在身边,然后轻轻握着她的手再次坦然睡去。
事实上,对我来说未来只会越来越差,只是我不愿意承认,承认了我就垮了。我宁愿去做一个懒惰的人,相信我,懒人是一条喜剧的河流,哪里地势低就欢天喜地地扎进去,死也拉不回来。是懒人让我觉得活着有意思,当我看到懒人花拳绣腿地忙碌着,以示自己忙碌时,我觉得天下温暖。
我开始觉得自己一夜之间有了信仰,或者说我是一个疯子,可你们不知道的是,真正的信徒跟疯子几乎没有差别,只有她的疯狂是合法的、是被允许的,假如痴言妄语不带任何信仰,那她肯定会被关进疯人院。你们更不知道的是,半夜里醒来时我其实非常庆幸,庆幸自己是一个人。一个人专心发着清醒的疯,一览无余的软弱,还好没人看得见。
我必须开始承认,我是一病人。一个疯狂喜欢过去的病人,因为对我来说,过去,就算不能怎么样,至少我还有机会去爱。
☆、第六十章
(73)
时间愚弄不了谁,只是烂在迂腐的岁月里,我们没有卖给青春,更没有卖给年老,枯萎的不是花儿不是春天,而是我们。关于后来,如你们所知。07年,离去的靡苏回来了,回来的靡苏又再次消失了,她走之后,我也离开了,应该说,是我终于学会逃跑了。
在韩国的那段日子,我整日不出门,偶尔裹着一件黑色的大衣去住所附近的便利店买东西,仅仅是两种重复的食物,玉米面包和香蕉牛奶。直到店里的服务员一看到我来就直接把食物递给我,然后面带微笑的帮我结帐,一整个冬天就这样过去,四季就这样过去。
在那些一个人的日子里,喝一杯热绿茶或是自制豆桨都可以让人暖到心里。喜欢买乱七八糟的杂志,纸张厚厚的质感摸起来格外的舒服,晚上一个人去买东西,酸奶、燕麦面包、卫生纸、柚子和西红柿,在常去的小店里买两个看起来温暖的抱枕,在小摊上买新鲜的三明治随后拎着大包小包上楼,仔仔细细的把手洗干净,被香皂清洁后留下的气味和干燥的感觉,可以将皮肤间细微的纹理看得一清二楚,用这双手去写字洗西红柿,剥热气腾腾的栗子。
一个人在城市中缓缓步行,在人声鼎沸的夜里,霓虹闪烁着街灯静默。
预示着一场孤独的演出在街口起落,那里有冬宝儿的笑靥,有靡苏曾轻拢着发丝的细碎光影,任由影子散乱成不堪的落叶,像无言的散场空留一池浮萍般的心事,在剧情里无可奈何。
我常常梦见冬宝儿和靡苏,她们的脸庞相互交替着,回忆也混为一谈,就连梦里都带着酸楚和苦涩,醒来后我会有一种不得好死的错觉,这感觉很糟糕。在等待黎明时,我想找个人问问你好吗?握着电话却不知道打给谁,在无人的角落里抽搐,然后用跑步来发泄,大口大口的吸着冷气,从嘴里灌入体内与热气冲撞引出一阵阵剧烈的咳嗽,喉咙痛的发痒,汗水和泪水混在衬衣上,头撕心裂肺般疼痛,天空灰朦朦的压在头顶,简直喘不过气来,我想像个傻逼一样肆无忌惮的哭着。
我还记得冬宝儿最后一次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吧。而我却别过脸去倒抽一口气,长长的又急促,几乎要听见自己一路行来的无奈和羞愧。
当一切都不再之后,我们像是散戏之后的两个演员,纵共同织就光影中的悲欢聚散,然而灯尽人散,不过是暗夜匆匆交会的列车,纵有相逢与相同的轨道,然而负载着各自的重量各奔前程。
这些年,我们不断在互相语意中追溯所有可能的含义,总是一心期盼互相贴近,感受彼此的温度。
我以为在呼吸的脉络中我终能将所有律则一一厘清,走出互相埋伏的深渊和折磨,每当深夜,我小心熠熠地行走在自己的影子上,透着路灯橘黄色的光影,我仿佛能看见只身游荡的影像里的潮湿和陈旧的伤感。不关痛痒不悲不喜的就这样走过一段恩怨中的争执不休,这样明知不可为之的一段感情,犹如深海中的暗礁埋伏,永远是泪眼婆娑的苦海,永远是无端虚幻中的迷航,哭了又哭,哭了再哭。
在靡苏和冬宝儿之间游走,片段和片段之间,不过是裂缝中的相悖的宿命,我们三个人之间好像最后,都失去了互相挽留的借口,一直到现在我都不能清楚说出这之中,究竟有多少悔意在。只有心像一口被掏空的井,我想生活就是这样,这样让人固执的绝望,桑海桑田岁月如刀,桑海桑田的是别人,岁月如刀的是自己。我拼了命的躲,拼了命的折腾,我企图获得内心平静,可事实证明我彻底败了,我用三年的逃离遮遮掩掩,装的天下太平,装的岁月静好。
可冬宝儿用一纸婚约,让我原形毕露,我看着她嫁人,我看着她落泪,我在机场再一次与她别离,有那么一刻,让我觉得继续生活,是如此艰难。
多年后我在一场旅行中,坐在陌生城市温暖明媚的门槛儿上,阳光像一把尖刀刺着我的眼,
一种难以名状的感受在胸口翻滚,肋骨被搅得生疼,旁边有个傻逼的歌声像一头汹涌的野兽在耳边驶过,我忽然明白那艰难源于,年年岁岁,无论我深爱的还是深爱我的,都没我什么事儿了。
☆、第六十一章
(74)
对于这个故事,我已经黔驴技穷,我写不出时光里的浓淡相宜,更写不出人心里的远近相安,事实上我没有听从玲子的安排,没有去深圳见扬威,我回了青岛,遇见了老四这个傻逼。
老四是个傻逼,从他胳膊上一排排用烟头烫出来的疤痕就可以看出来他这人真不怎么聪明,我们在一个屋檐里作伴,我们有时显得很亲密,但亲密里又含着刻薄,我喜欢戳拆他的痛楚,就像他喜欢看着我难受,只有这样,才能让一切显得不在那么孤单。
我很难对你们描述老四的外貌,平凡,一切显得平凡不过,只有他的眼睛透着宁顽不灵。
老四找上门时,他说为了逃债,别人欠了他的情债,他又欠了别人,所以他逃了,老四和我一样,有着满腹又臭又长毫无新意的故事,我们心里都有一座枯井,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人早已憋死。
老四说他特爱一个叫王茹的女人,我叫内个女人小寡妇,每次老四和我说起王茹时,我都嬉皮笑脸的说,哦,内个小寡妇啊。然后老四会为了这个及其具有嘲讽意味的代号跟我翻脸,这时他不开窍的脑袋异常聪明,他拎出靡苏这个软刺来扎我,我则冷冷的提醒他,小寡妇是个已婚妇女的事实。这之后我们总会陷入沉默,因为我们从对方那里看出自己就是一个张牙舞爪的可怜虫。
我们从不互相同情,因为我们不需要,每次我叫他老四时,他都哎哎呀呀的应着,有时,我会问他,还难受吗?他只是留给一个毫无特色的侧脸,我搜肠刮肚也找不出安慰他的话,头脑里全是一些没用的东西。
青岛的冬天,风总是刺骨的,在有血有肉的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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