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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外面雨停了,老李被家里的事耽搁了,我们得打车回去。”荷婶急匆匆的来到樱之瑶身边,视线却有些警惕地落在季时初身上。
荷婶的声音将季时初从遥远的记忆中拉回。
“我是平镇人,这里不好打车。”季时初礼貌道,“我是骑三轮车来的,如果你们不介意,我送你们回去。”
荷婶正想拒绝,就听身后的樱之瑶说:“荷婶,刚才他帮了我。”
“是吗!”只这一句话,荷婶瞬间就卸下了防备,脸上堆起笑来,“小伙子,那就麻烦你了啊。”
说着话,三人去向外面。
季时初的三轮车虽然老旧,但干净。刚才淋了些雨,他又认真擦拭了一遍,这才让樱之瑶和荷婶坐上去。
这真的是用双脚蹬的三轮车,不是电动的。
季时初骑的很稳,遇到不平的石子路,会放慢速度。
路程不远,平镇本就是个贫瘠小镇,十分钟后,三轮车在一处雅致的小院前停下。
这里,曾是宋玉书的家。
后来宋玉书离开后,这里就一直空着。
两年前季时初重新回到平镇,会偶尔过来看看,心里倒是没多想,甚至在今天之前,他都没想过还会和那个小少女再见面。
于是后来,他就不过来了。
毕竟他的家在平镇的另一头,根本不顺路。
此时大门外,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咦,时初啊,你怎么知道小姐住这儿啊?”荷婶好奇道。
这一路上,少年没说什么话,性格沉闷,倒是她说什么,他都会应上一声,倒真是个有礼貌的孩子。
季时初看了眼樱之瑶:“我曾经在宋老师办的幼儿园里上过学。”
荷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
只是说完后,荷婶看了眼樱之瑶,眼中闪过一丝心疼,她将季时初拉到一旁。
“小姐眼睛受伤失明后,紧跟着老夫人也因病离世了,这对小姐来说打击太大,她最喜欢外婆了……后来医生建议小姐换个环境养身体,小姐就回到了老夫人曾住过的平镇。”
季时初默默听着,难怪刚才在医院少女说到外婆时,声音会带着轻颤了。
“樱之瑶的眼睛会好吗?”他问,心里竟有些紧张。
“虽然暂时看不见,但会好的。”
季时初的心稍稍落下。
平镇依山傍水而建,虽贫瘠,但这里民风淳朴,节奏缓慢,甚至使用智能机的都是少数,大多数是按键老年机,但人们生活的简单而又快乐。
安静的地方的确适合养身体。
可他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平镇太过僻静,又是个小地方,交通不便,外人都不愿来。
万一樱之瑶突然发生了什么,镇上的医院太过简陋,这里又真的适合她呆吗?
季时初难得有些心烦意乱。
“今天为什么去医院?”他又问。
然后便听到荷婶轻叹了一声。
“小姐早上突然昏倒了,可把我吓坏了。不过也没办法啊,谁让小姐吃不下东西呢。可她又不想我们担心,总是勉强自己吃,可每次又会吐出来。医生说,这是厌食症。”
荷婶的话,让季时初骤然蹙眉。
他还记得当年宋玉书说过小少女生来身子就弱,还挑食。
现在眼睛受伤,还得了厌食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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