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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啦?还知道要回家啊?”坐在客厅看乡土剧重播的老妈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去图书馆借书啦,顺便在那边吹一下冷气,没想到时间过这么快,一下子就过中午了……”其实我在图书馆根本待不到十分钟,随便抓了两本书就走了。
老妈轻哼了声,“吃过了吗?”
“还没……”
“桌上有汤面,看你要不要再热一下。”
“喔,好好。我先回房间放个东西。”
回到房间后,我才松了口气,把夹在两本书中间的纸盒放在桌上打开。
是的,我买了人生中第一枝钢笔。
虽然这枝Lamy钢笔以钢笔的价格来说并不算太贵,价格不到四位数,但以我目前的失业者身份,实在不该买这种“非生活必需品”。
可是,买东西靠的就是一种感觉、一股冲动。
明明只是好奇走进钢笔店,却买了一枝钢笔回家,连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奇妙,也只能说是被那老板对钢笔的热情所影响吧。
老板对我这个初学者介绍钢笔时很有耐心,也不像推销员一样舌灿莲花让你不得不掏钱出来。
他就像是要介绍个好东西给朋友一样,既亲切又引人入胜,带领你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
急性子的我迫不及待地拆开包装,把笔拿出。贴心的老板在店内就教我怎么把卡式墨水插入笔内,待墨水流至笔尖后就可以开始书写。
我随便拿了张纸试写,滑顺流畅的手感真的会让人重新爱上书写的感觉。
“你的字很漂亮,握笔姿势也很正确,很适合拿这款钢笔呢。”
在店里试写时,面对老板直率地称赞,我还得意扬扬了起来。
“小时候被爸爸逼着练字的关系啦,只要握笔姿势不正确他就会叫我重写,非常严格。可是现在大家都用电脑打字,履历也用E-mail,哎,就算字写得好看也不会加分啊。”
老板笑了笑,“就算科技进步,有些东西还是无法被取代的,我觉得拿笔写字就是其中一种,不然我早喝西北风啰。”
“说到这个,你们这边的客人都蛮年轻的耶?”
“你是说刚刚的那组客人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常有年轻女生加入这个圈子,虽然她们看钢笔的观点跟我们不太一样……”老板一阵欲言又止,但随即又说,“不过,有新血总是好事,就跟先生你一样。”
“咦?”我随即哑然失笑,“我只是整理东西的时候看到舅舅留下来的钢笔,今天又刚好看到这间店,就误打误撞地进来了。”
“我懂我懂,这也是一种『缘分』啊。那,这枝Lamy你就带回去写写看吧,下次带你舅舅的笔来修的时候,再跟我说写得如何啰。”
回想到这里,我才惊觉老板并不是不想做生意,而是运用手段之高招啊……难怪我莫名奇妙就买了一枝笔。
“面再不吃都要泡烂了啦!”
听见外头老妈的怒吼声,我才停下笔来。
试写的纸上,已写满了那家店的店名跟老板的名字。
记得小时候读过一篇课文,叫“一束鲜花”。
课文大纲是说有个邋塌的人在某天收到了一束鲜花,便想着要弄个干净的花瓶把花放进去,弄好了花瓶又觉得桌上太脏乱,便顺手将桌面清理整洁,循序渐进地把整间房间都打扫了一次,他才突然发现自己邋塌的样子跟环境不搭衬,最后终于变成一个整齐干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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