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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崴了。
脚踝处尖锐的痛激得我一阵呻吟,余浩然似是听到了,停下来回头,神色莫辨地看了我一眼。
我强撑着站起来,背后传来顾熙音焦急的声音,「莫莫,别追了!你的脚都肿了!」
我没听,倔强的追着余浩然的身影跑出了商场。一出门便被一股狂风吹得趔趄了几步。
「别追了!他不值得!」
我前面是余浩然,后面是顾熙音,三个人在猎猎大风中蹒跚而行。
谁都不肯让一步,谁都没有停下脚步。
顾熙音在后面又说了什么,风太大了我没有听清。
突然,身后传来一声重物落地的巨响。
我回头,一块被风刮倒的广告牌横卧在人行道上。
广告牌下的顾熙音,已经不省人事。
心脏仿佛从内里被狠狠搅碎,世界一瞬间没有了声音。
「熙音!」我发疯似的扑到他身旁,想抬起那块该死的广告牌。广告牌纹丝不动。后来是两三个路过的壮年男子一起,帮我一起把广告牌掀了起来。
顾熙音面容苍白,额角的鲜血淌了满脸,呼吸已经微不可闻。
后来,顾熙音在医院里昏迷了足足三天。我如同一具行尸走肉,浑浑噩噩的在医院周围游荡。
是我害了他。是我的自私害了他。
如果我不去追余浩然,他也不会遭此横祸。
我曾经一次又一次在他心口扎刀子,仗着他对我的纵容,可能还仗着他对我的感情,一次又一次伤害他、丢弃他。
现在他躺在手术室生死未卜,我却四肢健全完好无损,多讽刺啊!
为什么被砸的不是我。
我以前觉得自己是个爱情傻瓜,可我错了,我是个罪人,傻瓜这词太过轻描淡写,不足以掩盖我犯下的种种恶行。
老天爷惩罚我吧,我罪该万死,可是别带走顾熙音,他那么纯净,那么无辜。
我不敢去手术室附近,那边围着他的家人。我不敢面对他们。我在医院旁边的小花园里坐着,从白天坐到黑夜,手里紧紧攥着手机。
夜晚的躺椅很凉,我披了件大衣,迷迷糊糊的睡去。恍惚中看见一个男人穿着我买的休闲裤,手插在兜里走向我,说,「怎么样,帅不帅?」
我向上看,是那张笑得不带一丝尘埃的脸,眼里的粼粼大海像是被晒暖了,闪烁着碎片般的光亮。我笑着说,「你穿什么都帅。」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把我从梦境拉回冰冷的现实。我看着屏幕上的名字,心中罕见的没有一丝波澜,我按下接听键。
「小莫,你还好吗?你还在生我的气吗?」
「上次的事我真的可以解释,我们什么时候约个饭吧。还有,听说你朋友被广告牌砸了,严不严重啊?」
我深吸了一口气,「余浩然。」
「嗯?」
「我们分手吧。」
第四天早上,我终于等来了一直心心念念的那通电话。
医生来电说,顾熙音醒了。
我在卫生间冲了把脸,顾不得身上皱巴巴的衣服,直奔病房。
病房里站着他父母,看到我先是惊讶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
「叔叔,阿姨,对不起。」浓郁的愧疚涌上心头。
「不怪你,小莫。」他们这样说,「这是天灾,谁也想不到的。」
我走向顾熙音,他被裹在蓝白条纹的病服里,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嘴唇没有一丝血色。
我想牵他的手,想抱他,有无数话想对他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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