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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市首要阻止,他就暗中解决掉朱市首,甚至解决掉闫州首,那么他在天南市和青州,必须能横着走。
此时的他,完全昏了头,他觉得有白宇大将军庇护,杀几个人没事。
但他哪里想到,秦天是他惹不起的存在。
夜色很快降临。
马尊草草吃了晚饭,就打了一个一个电话,给他的手下。
没多久,一个三十几岁,一只眼睛上有一个刀疤的男子,就背着一个长袋子,进了马尊的住处。
这个男子,外号镰刀。
他是北荒军猛虎军团的一个顶级狙击手,也是马尊的心腹。
在战场上,顶级狙击手,就是收割对手的镰刀,因此,他外号镰刀。
在北荒,镰刀起码狙击过几百个敌人,是真正的从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猛人。
不过有一次,他狙击敌人被一个武道强者发现,武道强者快速近身,差点将他斩杀,他眼睛上的那道刀疤,就是那次留下的。
最后是马尊救了他,从那以后,他就和“大象”一样,成为了马尊的绝对心腹,马尊的话,对于他来说,就像是圣旨一般,他从来不违抗,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是马尊给的
马尊可不是一般的循规蹈矩的军人,他从北荒来天南市,还是带了不少枪械的,此时“镰刀”背的长袋子里,可不是什么吊杆或者乐器,而是狙击枪。
马尊的住处,是一个独立的别墅,身为天南市的副市首,这点待遇还是有的。
很快,“镰刀”和马尊就会面了。
“老大,需要我解决谁?”
镰刀开门见山问道,他很了解马尊,这大晚上的,马尊忽然让他带着狙击枪来,他就知道,马尊这是要他杀人。
“秦天。”马尊道。
“那今晚我就动手,今天秦天刚好在天南市,而且,他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今晚送他上路,最为合适。”
镰刀道。
他一向听从马尊的命令,压根没问为什么要杀秦天,而马尊就喜欢镰刀的这股干净利落的劲头。
马尊点了点头。
“老大,那我现在去准备了,在天亮之前,你一定有我的好消息。”
镰刀道。
“不急,今晚我和你一起行动。”马尊道。
“老大,秦天虽然武功不错,但在我的枪下,他不可能活下来,你就没必要亲自动手了吧?”
镰刀迟疑了一下之后道。
秦天修为很高,毕竟秦天是能击败“大象”的存在,但他觉得秦天只要不是武学宗师,在他的枪口之下,必死无疑。
“秦天这个人很不简单,他的武道修为,估计和我也差不太多,我和你一起行动,算是双保险,我来天南市万般不利,以及我们军中几个兄弟被抓,都是因为这个秦天,今晚,你我就要雷霆一击,将其杀死,不能出任何的意外。”
马尊一脸凝重道。
虽然他在他老婆贺琅面前说秦天只是个知道抱女人大腿的,没什么本事,但实际上,他并未轻视秦天。
“老大,你我联手,别说是一个小年轻,就算是武道宗师,也得在今晚魂归地府。”
镰刀信心十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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