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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文君依旧不紧不慢,笑道:“不知道丁夫人,是想先听我的前生,还是今生?”
“先从前生说吧。哪里的人,家里什么情况。”季潇潇挥手说道。
“好,先说前生。”秦文君点点头,目光深邃悠远。
那装逼的德行,仿佛已经穿越了一百多年的时空,回到了他的前生岁月一样。
“前生我叫秦宝娃,光绪二十六年,出生在苏南地区。我老爹是一方财主,大名秦方鼎,外号秦百万。——这个人,在当地的县志上,可以查到。
按理说,我那时候就是典型的富二代,地主家的狗少爷啊。应该和电视里的每一个狗少爷一样,过着那种,整天提个鸟笼子,带上几个狗腿子,横行乡里鱼肉乡民,調戏良家妇女的惬意生活。
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我前生的老爹,就是一个守财奴,吝啬、刻薄。哪怕是对他的独生儿子,也不例外。老爹的每一个铜板,都是穿在他的肋骨上的,吃饭都数着米粒。
所以,我自打记事以来,就没有穿过一条不带补丁的裤子。那副寒酸相,比贫民还要贫民……”
∞,
安静的包厢里,秦文君的前生故事上场。
“好在我老爹还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在我六岁的时候,就把我送进了村里的集体私塾,读书认字。我们那里的规矩,私塾先生和剃头匠是一样的,轮伙,就是挨家吃饭,今天在张家,明天在李家,循环往复,吃了一遍再回头。
每次轮伙到我家里,我老爹就熬稀饭招待教书先生。而且那稀饭,真叫一个稀,你卷起裤管下到锅底,也捞不出几个米粒来。
记得教书先生,曾经指着我家的粥碗,作了一首诗:‘粒米熬成粥一瓯,鼻风吹动两条沟。远看就像西湖水,如何不见钓鱼舟?’”
说到这里,秦文君自嘲地一笑,看着众人说道:“就这一件事,我前生老爹的吝啬,便可见一斑。你们说,我给他做儿子,该有多么不容易吧。”
“这么说来,你这儿子做的,还真不容易。”季潇潇哧地一笑,抬头问道:“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重点强调你老爹的吝啬?”
秦文君叹了一口气,道:
“因为我老爹的吝啬,改变了我前世的一生。……十岁那年,我被土匪绑架。土匪开价一千大洋,要我老爹拿钱赎人。
但是我老爹一毛不拔,还带话给土匪说,杀了我这儿子,我还省点口粮下来,求求你们了,杀了他吧。
土匪没办法,一再降价,降到十个大洋,我老爹还是不同意。最后土匪来了气,把十岁的我,卖给了一个马戏团,也就是王团长王铁猴的马戏团。”
“王铁猴?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季潇潇嘀咕了一句。
“丁夫人有所不知,那时候跑江湖的人,都不报真名,什么张赖皮,李斗鸡,马二狗,比比皆是。因为过去的串乡艺人,往往也是江洋大盗。我们马戏团的团长,就是大盗头子。这样作奸犯科的人,怎么敢用真名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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