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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通忙活,就到了中午。
李金凤和陆建国还没买锅碗瓢盆炉灶啥的,也不能留陆明芳和郭颂吃饭。
但是就这么让人家空着肚子回去,也不礼貌,所以干脆提议去外面国营饭店吃。
李金凤坐了七八天火车,这七八天,都没有洗澡。
大冬天的,汗倒是没出,可这么多天,换做谁也受不了。
好在,陆建国借的那壶开水,只用了一半,加上她空间里,还有些热水。
拿着两个搪瓷盆,去四合院里的公共浴室,洗了个简单的澡,换了这一身的衣服。
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
如今已经到了江北省城,比李金凤长得好看的姑娘,相信也有不少。
她就没往脸上涂那些让肤色变黑的化妆品了,白皙的皮肤显露无疑。
一件碎花棉袄,一条黑色的棉裤,脚下一双黑色的真皮皮鞋,脖子上围一条大红色的毛线料子的围巾。
这打扮,算不得有多合适,可光靠李金凤那张脸,硬生生的将这不咋样的搭配,给穿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大约是长得好看的人,穿啥都好吧,就是陆明芳这个永远走在时尚前沿的女人,盯着李金凤看了好几眼,竟然也露出了满意的表情。
当然,满意的是李金凤那张精致又好看的脸。
李金凤的打扮,完完全全没问题。
因为这个年代的人,普遍这么穿。
她冲李金凤道:“金凤,我那儿还有一件墨绿色的皮草,你下回去我那儿,我送给你!”
陆明芳不咋喜欢冬天。
夏天还有布拉吉,还有白衬衫。
冬天就只有花棉袄,黑、灰棉袄,这种衣服,不管穿在谁身上,她都觉得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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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她有貂皮大衣,又好看,又暖和,哪怕只是一件黑色的,穿在身上,都好看。
“皮草?不用了,我怕我穿不出那种感觉。”李金凤连连摆手。
其实也不是怕穿不出,而是皮草太惹眼了。
她要是想夺人眼球,她空间里的羽绒服,小脚裤,还有她从前的貂皮大衣,都可以拿出来穿。
可问题是,她不想让别人注意,只想低调的赚钱,混完这最难过的几年。
“咋会穿不出呢?你长得好,穿皮草肯定好看!”陆明芳道。
李金凤只好将求助的目光,落在陆建国身上。
谁知道,陆建国只是伸出手,替她整理了一下围巾,“小姑给你的,你就拿着,要是怕穿不出去,就在家里穿!”
陆明芳的皮草,很暖和。
都是好料子,里头穿一件夏天的衬衣,就不用穿别的衣服了。
陆建国怕李金凤来江北过冬会冻着,干脆厚着脸皮,替她接受陆明芳的好意,省的李金凤冻感冒了难受。
李金凤听了陆建国的话,点了点头。
只是陆明芳不干了,“我说陆建国,你小子说的这是什么话?什么叫我给的衣服穿不出去?你看我哪件衣服穿出来,大街上的人,不是羡慕又羡慕?”
陆明芳一副要干架的样子,一张脸,都因为愤怒,变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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