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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等她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他。
到时他可以安慰她,告诉她说,他们的孩子现在很好。
……
木槿市,沈越住的小区附近的一个城中村。
林楚儿哼着歌正在厨房里做着晚餐,厨房里很破旧,他们住的地方更恶劣。
不过,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跟流浪汉老男人在一起待了那么长时间,以前住在垃圾堆的小房子里,到现在搬到这里,对她而言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
从一开始感叹命运的不公,到现在她已经习惯了这里的一切。
外面传来了拖拉东西的声音,流浪汉把他从外面捡的纸壳子、矿泉水瓶子之类的东西收拾好,推门进来:“媳妇,在做什么晚餐?”
“我买了肉,咱俩今晚吃肉。”林楚儿说道。
“我还没进门就闻到香味了,嘿嘿嘿,今天什么好日子啊,怎么吃肉了?”流浪汉笑眯眯的看着林楚儿的身体,眼睛直勾勾的。
“前段时间太累了,咱们得好好改善一下生活。”
“是该改善生活了,媳妇说什么就是什么。”流浪汉从背后抱住她,脏兮兮的手探进她的衣服里。
要是以前,林楚儿早责怪了。但是今天,破天荒的,她非但没有责怪,反而配合着他:“行了,别乱来,做饭呢。”
见她没有半点想要推开他的意思,流浪汉得到了莫大的鼓舞。他直接把林楚儿抱了起来放到房间的床上。
忍不住的,又是一阵翻云覆雨。
林楚儿知道流浪汉有几斤几两,时间长不了哪里去。所以完事之后,她整理好衣服又到外面做饭去了。
流浪汉第一次见到林楚儿这么贤惠,心情不错。听到她在外面哼着歌,他也跟着一起哼了起来……
殊不知,林楚儿忽然变得这么听话,是因为有了可以让她快乐的东西。比如说钱、成就感。
晚餐做完,两个人坐在小桌子面前吃着。
“来,喝杯酒。”
“媳妇,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努力,林楚儿终于变得贤惠了,流浪汉很开心。
“因为我是你媳妇呀!”林楚儿乐呵呵的给他倒酒。
有酒有肉,这样的生活对于普通人来说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过多了苦日子的流浪汉来说,除了有酒有肉,还有捡来的媳妇陪着,这日子简直就是人间天堂。
心情太好,不知不觉,流浪汉喝醉了。
“喂,喂!你醒醒,别睡了,再起来喝呀!”林楚儿用力的摇晃着流浪汉的身体,确定他喝的醉醺醺的了,她废了好大的劲儿,才把他扶到了床上。
“媳妇儿,快来给我嘴亲一个,快来……”
“亲你妹啊,又脏又丑,谁喜欢你这样的。”嘴上这样说,林楚儿还是帮着他盖好了被子。接下来嘛,当然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出去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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