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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绝色般的香饽饽,他却一点都不心动了,不迷恋了,因为,他已经被另一个人,占据了全部的心。
人的心都是只有一个,三心二意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那是渣滓。
江北泽回到了水榭阁楼。
他果然还是没有回来……
看到那一幕,正常人都会有种遭遇背叛的感觉,回来就是脑子秀逗了。
现在宋南墓不在,长安也送走了,家里就只有他自己了,江北泽其实不饿,随意煮了一点面条吃了,和宋南墓在纽约那会儿,俩人对着头吃一锅面条,现在吃一碗就饱了。
吃完饭,就拿着宋南墓送他的钢笔玩。
其实这只钢笔江北泽没舍得用几次,怕用坏了,里面的还塞着一张小纸条,是当年他给他写的同学录,“永失我爱”这几个字,被他剪下来了,卷成条塞到了钢笔里面。
但是这件事,宋南墓并不知道。
窗外的风比较清新凉爽,比屋里的沉闷要好太多,江北泽趴在窗户上,闭着眼睛感受这风,其实如果不是宋南墓,他一定会孤独终老的,因为爱而不得。
就像这风,吹得凉,吹得归无定所。
最后吹得手都麻了,他才恍惚回过神来,要关上窗户,不然感冒了遭罪的是自己。
可能是冻得没知觉的缘故,手里的钢笔没拿稳,径直掉了下去。
“不要——”
下意识吆喝了一嗓子,回应他的,是一片寂静无声。
这是在五楼,江北泽外套都没穿出去捡钢笔,站在自己楼下,一个穿着黑色运动服的男人拿着这支钢笔,无聊端详。
江北泽不认识这个男人,应该是同一个小区的,“那个……先生,这支钢笔是我的,麻烦还给我,谢谢。”
男人约莫三十左右的样子,看到江北泽的那一瞬,眼睛明显亮了一下。
“小奶狗,我喜欢。”
江北泽依然伸着手,“那个钢笔,麻烦还给我,它对我很重要。”
“怎么证明是你的?”
“你可以打开里面,里面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四个字,永失我爱。”
男人打开一瞧,里面果然夹着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条。
“这样好了,你现在跟我来酒吧,陪我喝酒,喝过我,钢笔给你,喝不过,你今天晚上陪我玩一晚。”
江北泽皱了皱眉,他的眉毛跟他的脸一样,很清秀,不浓郁,整个人的都是奶奶的,干净又纯粹,像个刚高中毕业的学生。
见他不说话,男人把钢笔抄口袋里,然后转身就走,“不陪我喝酒就算了,你可以去告我,看看警察会不会管你这点破事。”
一支钢笔,确实没必要报案。
但是这支笔,对江北泽的意义真的非常非常重要,这是他喜欢的人,流了三个月的汗水、手磨了三个月的茧子,起早贪黑同时打好几份零工,给他买的礼物。
这是一份纪念,也是一段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时光和付出。
江北泽猛地叫住他,“去哪个酒吧,我现在就陪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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