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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很快的一个星期结束了,婚礼来了。
今天的泞城皇家花园,宾客云集,高朋满座,举世瞩目的钢琴家、大提琴和小提琴演奏者都集聚于此,悠扬动听的婚礼交响曲,回荡在整个礼堂和大厅。
地上铺满了红色的长毯,周围有黄色的蔷薇和紫色罗兰,竞相开放,美不胜收。
徐家的家世同江家相比毫不逊色,徐况杰又是家中独子,唯一的儿子结婚,需要大张旗鼓,轰轰烈烈。
今天的天气也很好,阳光明媚,一切都是那么好那么好……
然。
新郎是:徐况杰。
新娘是:
郑俏俏。
徐况杰说过要丁宝怡等一个星期,可这一个周根本没有任何变化,他并没有给丁宝怡任何的承诺,哪怕一个解释都没有。
丁宝怡还是来参加徐况杰的婚礼了。
她穿着黑色的斜肩礼服,风姿绰约韵味十足,带着祝福,带着笑容。
她知道男人没个好东西,好在她有先见之明,期待值没那么高,所以看到摆在面前赤果果的真相,心里的落差也没那么大。
江北渊和言念也来了,三个孩子也来了,江春和江景明是花童。
江春和今天穿着粉红色的公主蓬蓬裙,打扮得像个精致的洋娃娃,灵动的眼睛,美丽的长睫,遗传了妈妈的美貌。
江景明不想做花童,把脖子上那碍事的领带夹给扯了,丢地上。
舒服多了。
言念敲了他的脑袋一下,“捡起来,系好了,不准不乖。”
“让哥哥做吧,他喜欢做花童。”
“你哥现在大了,都七岁了,不可爱了,就得你做。”
江景明:“我不喜欢可爱。”
他今天真的很可爱。
可爱到过分。
直软的发被言念烫了一次性的卷毛,穿着白色的小西装,蝴蝶结式样的领带夹,袖扣系得一丝不苟,像是童话故事里面的小王子。
但是江三儿不喜欢这样。
比起王子,他更喜欢做骑士,骁勇、冷酷、又深沉。
言念板着脸给他系好了领带夹。
见这兔崽子还想摘,二话没说弹了他脑门一下。
“你这臭脾气,比你爸还讨人厌,以后谁家姑娘瞎了眼才愿意跟你。”
江三儿:“……”
一旁的江北渊:“……”
给江景明系好了领带夹,言念撇下老公孩子去找丁宝怡了。
“哎丁姐姐,要不咱俩走吧,找个饭店痛痛快快吃一顿,我请你啊!”
“走什么走,大喜的日子,要祝福才对。”
丁宝怡手里端着香槟酒,杯口映照出她的笑容,无害又精致,好似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人。
言念还想说点什么,伴随着婚礼进行曲响彻全场的声音,入场的是徐况杰和郑俏俏。
郑俏俏一袭洁白鱼尾婚纱,身材姣好,挽着徐况杰的胳膊。
徐况杰则是穿着黑色的西装,笔挺有型。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不假,平日里吊儿郎当的男人,今天难得多了几分贵族男人的气质。
丁宝怡的目光追随着这一对璧人,眼睛像是进了沙子,一点点迷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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