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帅听出守护者是关心自己,情不自禁地看了一眼守护者,突然发现这位不知存在了多少万年的守护者的眼睛竟然十分的纯净,而且看样子守护者对自己的关心也不是装出来的,大帅心中便有些感动,才刚刚认识的一个猴族朋友,还不是太熟呢,但人家却无缘无故的来关心自己,这让大帅也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大帅突然笑着问道:“你能喝酒吗?”
守护者哈哈大笑道:“怎么不能啊,我可是海量啊,你可别拿一般的酒来打发我啊。我说的一般的酒,就是我们弥猴山产的酒,这里的酒,我可是喝够了,我想喝人类酿造的酒,当然了,我最喜欢的是人类酿造的高度白酒,
我的最爱是76度的二锅头!”
生物界的一个法则就是,东西往往是别人的好,大帅和兔仙把弥猴山产的仙酒视作宝贝,而这个不知来自哪个时代的守护者,却喝腻了,他的最爱却是人类产的十来块钱一瓶的76度的二锅头!
大帅笑了下,爽快的道:“行啊,等你有机会出了弥猴山,和我一起进入人类世界的话,包你喝个够,不过现在你也只能喝我随身带的一些酒了,这些酒的名字叫作茅台,五十三度,不过还是蛮有劲的。”
“嗯,五十三度的茅台……将就着喝吧。你看,前面就是一个可以坐下来喝酒的山坡,要不咱们先喝几杯再向前走行不?”保护者显得急不可耐,看来这是一个嗜酒如命的家伙。
大帅虽然急于想进入水帘洞,可又觉得和这个老猴子成为朋友,对今后自己的人生道路可能大有用处,于是道:“好啊,咱们这就去那儿喝几杯!”
大帅一边说着,一边扭头看看兔仙,兔仙微微点头,表示赞同大帅的决定。
大帅又低头看看王小丫,王小丫滑稽地点了点鸡头,也表示赞同大帅的决定。
几人已经大约走了十几里路了,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也都有些累了,正好,到那个山坡上歇歇脚。
大帅虽然没有打听出守护者的来历,但大帅却摸清了守护者的为人,这守护者绝对是竹筒类型的人,十分爽快,十分耿直,说话十分的豪爽,也不拐弯抹角,有什么说什么。
快要到保护者指的那个山坡的时候,大帅和兔仙、王小丫远远地就闻到了一股烤肉的香味,不禁拿眼看过去。
守护者也闻到了肉香,笑着道:“好久没吃过熟食了,今天终于可以吃上烤肉了。”
说完,他回快脚步,急不可耐地往散发着肉香的地方走去。
守护者在大帅之前就到了正在烤肉的一个老猴子身旁,不由分说,拿起一块烤肉就吃了起来,似乎和这烤肉的老猴子毫不见外。
大帅和兔仙一看那烤肉的老猴子,第一个感觉,就是这老猴子根本不像一个猴族,倒像是一个老猎人。
烤肉的老猴子看来真地认识保护者,用一种亲切的眼神看着守护者,对守护者吃他的烤肉显得很高兴。
猴族大多为杂食性、吃植物性或动物性食物。猴族选择食物和取食方法各异,如指猴善于抠食树洞或石隙中的昆虫。猩猩的食量很大,几乎把绝大部分的活动时间用来觅食。疣猴科胃的构造特殊,大部种类吃粗纤维多的植物性食物。不过猴子从不吃人肉。
保护者刚要和烤肉的老猴子说话,烤肉的老猴子就看见后面跟过来的大帅几人,于是对着保护者问道:“这几人是谁呀?”
这个老猴子竟然会讲人类语言!看来他不是一般的猴子,只不过此刻他没有化幻为人形罢了。
兔仙一脸疑惑的望着守护者身边的老猴子,想听听守护者怎么介绍。
守护者对老猴子笑了笑,道:“呵呵,这三位是我的新朋友,他们是几个探险者,那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的小娃娃,其实已经三千多岁了,她也是和我们一样,是一个兽族修真者,我刚去才追踪这几个探险者,还和他们打了一架,呵呵。”
烤肉的老猴子一听,本来想再盘问一下的,但看到守护者的表情,明白守护者已经非常信任这几个客人,便也没有继续追问。
在猴族中,有一个传统,就是既然来了,不是敌人就是朋友,见守护者对这几人很信任,于是烤肉的老猴子向大帅和兔仙打了招呼,表示欢迎。
兔仙见烤肉的老猴子态度友好,便走过去,进一步介绍了一下自己,表示自己很高兴认识老猴子,兔仙还像个小孩子似地靠近老猴子,有点撒娇的模样。
〔原创玄幻,不跟风不套路〕苏北买了一个二手键盘。老板说这是三亿年前的古董,要加价。扯什么犊子!谁信谁傻叉!!但,这是什么鬼?!提示你黑进了天道服务器。熟悉的命令信手拈来cp复制mv移动rm删除!这太强了,成为掌控万物的神?苏北兴奋了!老师,还有什么命令?快点教我!我超爱学习!(书友群7102332...
人死如灯灭,莫闯生死关!...
穿越大明朝,成为了木匠皇帝朱由校,那个,我躲在后面,背黑锅我来,送死你们去。书友群645915254全订者可私聊管理加vip群。新书回到明朝做仁君已发,求收藏求投资求月票!...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
[最野的玫瑰,躁动无人区]初见,温弦一眼就看中了陆大队长。垂涎欲滴。温弦嗯?怎么才能泡到你?是麻袋还是甜言蜜语。陆枭叼着烟,冷漠道你是风光大明星,我是这鸟不拉屎无人区的队长,穷得很,你看中我什么?温弦我喜欢看你是怎么顶撞我的。陆枭一哽。燥了脸,无情走人不知羞耻,想都别想!隔天。他心血来...
许绒晓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够嫁给欧梓谦是幸还是不幸。她和他的脚步似乎永远都不在一个频率。她爱他时,他不爱她。她拼命讨好时,他厌倦她。终于,她累了,想抽身而退了,他却又缠上来,霸占着她。爱吗?可结婚三年,除了至亲,无一人知道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妻。不爱吗?可她疯了三年,他却不离不弃,每日以挨她一个耳光,换她吃一口饭的方式,把她养的健健康康。哭过,笑过,分过,闹过兜兜转转一圈,他们才终于意识到彼此在生命中存在的意义。欧梓谦是许绒晓的劫,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命!...